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推进绿色脱贫振兴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27   【字体:

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

四川是林草资源大省,林草用地占全省幅员70%以上,林草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用突出、潜力巨大。全省各级林草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实施特色生态产业、大众生态创业、稳定生态就业的三业工程,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高质量发展“1+7”特色生态产业

我省是大熊猫科学发现地和现今分布中心,各地要持续做强以大熊猫为旗舰的生态旅游服务业,引领推进竹子、花卉、林果等7大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1+7”特色生态产业工程。

(一)做强以大熊猫为旗舰的生态旅游服务业。紧扣做响天府三九大新名片,持续加强大熊猫及栖息地保护,推进大熊猫人工繁育、野化放归。实施大熊猫+”行动,构建高品质、多元化的大熊猫生态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科学布局建设环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旅游线路,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步道、游憩体验路线。推进建设研学教一体的大熊猫科技中心,建设大熊猫主题乐园、大熊猫生态小镇、科普教育基地。举办中国(四川)国际熊猫节等节会、论坛。开展大熊猫创意大赛,支持开发生产影视、美术、动漫、图书、手工等大熊猫文创产品。制定大熊猫原生态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支持种养、加工、旅游、康养、文创等产品使用大熊猫原生态产品标识。加快发展森林、湿地、草原、荒漠、乡村生态旅游,整合提升一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石漠公园等自然公园生态旅游品质,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支持举办系列生态旅游节会,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开展草原景观建设,发展草原公路带观光旅游,推进以若尔盖、石渠为重点的中国最美高原湿地建设。建设十万公里森林健身步道,开发森林康养系列产品,构建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人家、森林康养园区和森林康养步道体系,重点建好大峨眉、大贡嘎、大秦巴、大乌蒙、大龙门、大华蓥和攀西阳光等森林康养示范区。2025年,建成大熊猫主题乐园1个、大熊猫生态小镇20个、森林小镇300个、知名森林康养基地50个、星级森林人家5000个,生态旅游精品线路30条。

(二)做靓竹林风景线发展竹产业。80个竹子主产县(市、区)为重点,加快现有竹林培育改造,完善竹区基础设施,建设认定一批现代竹林示范基地、竹林小镇、竹林人家。沿江河湖库路建设提升一批竹林风景线,推进长江干流、嘉陵江、青衣江、渠江竹林廊道建设。支持长宁蜀南竹海、成都望江楼公园、青神国际竹艺城等竹景区提档升级,改扩建一批竹林公园。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推动竹浆纸、竹笋、竹人造板、竹家具等传统竹产业的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支持竹炭、竹饮料(竹酒)、竹原纤维、竹基纤维复合材料(竹钢)、竹药品等新兴产业发展。高标准推进竹业园区和竹业示范县建设。推进竹产品就地加工,发展竹产品初加工及采伐(挖)机具。2025年,竹林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建成省级竹林示范基地100个、竹产业园区15个、竹林小镇30个、翠竹长廊50条、竹业示范县10个。

(三)做大花卉苗木产业。实施花园、花节、花市三花并进行动,重点建设攀西观叶植物及鲜切花卉园区、成都盆花苗木及川派盆景及食药用花卉园区、川南和川东北芳香花卉及彩叶苗木园区、川西高山花卉保育及特色食药用花卉园区,有序举办特色花卉节庆、展览活动,推进建设花街、花市。支持温江区建设花木进出口园区,推进成都、遂宁、泸州、广元等地建设区域性大型花卉物流集散中心。到2025年,建成省级花卉产业园区(基地)20个,龙头企业5个,省、市(州)、县多层级花卉市场400个,培育重点花卉节庆品牌10个。

(四)做优特色经济林。突出发展木本油料,做优大小凉山、秦巴山区、川西高山峡谷区核桃产业带,提升开江、利州、青川、西昌、会理、冕宁、金堂等油橄榄基地和荣县油茶基地,推进核桃、油橄榄、油茶全产业链发展。支持有序发展油樟、构树、苦楝、皂角等生物工业原料林,集约发展(木)耳林、椿芽、树花菜等无公害森林蔬菜。支持就地就近开展清洗、分选、保鲜、烘干、仓储、包装、运输等服务。到2025年,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保持在5000万亩以上,产品加工和商品化率达到50%

(五)调整优化木材产业。以成都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川南经济区为重点,集约培育以杨树、桉树、桤木、椿树、柳杉、杉木为主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或速生丰产用材林,鼓励发展桢楠、银杏、香樟、柏木等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优化木材加工布局,改造提升实木家具、板式家具、木工艺品等精深加工生产线,培育壮大一批50亿、10亿、亿元级龙头加工企业。完善青白江国际木材交易中心等木材产品专业市场或集散中心,壮大成都平原区林板家具产业集群。到2025年,木材林保持在3600万亩以上,优质人造板、地板、家具产能分别保持在1000万立方米、2000万平方米、5000万件(套)以上。

(六)提升森林药材产业。以川产道地药材分布区为重点,加快建立杜仲、厚朴、川黄柏、乌梅、银杏等木本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适度扩大林麝、梅花鹿等药用动物标准化人工繁育规模和红豆杉、石斛等名贵药用植物种植规模。完善森林药材采集、初加工、分选包装等环节的标准或技术规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到2025年,木本药材和名贵药用植物种植规模达到280万亩,名贵药用动物养殖规模达到3万只(头),森林药材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能力达到60%

(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林草立体经营行动,推广林药、林菌、林茶等模式,扩大林下适宜品种的标准化、集约化种植规模。推广林禽、林畜、林蜂等模式,扩大林下轮养、放养、种养循环规模。引导林区群众适时、适度采集林下野生菌类、野生药材、山野菜或松脂、松籽等产品。推进林下种、养、采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到2025年,林下种植、养殖面积突破1100万亩,林下产品年采集总量50万吨,建成国家和省级林下种植示范基地40个、养殖示范基地20个、产品加工示范基地10个。

(八)发展现代草产业。阿坝州和甘孜州重点发展披碱草、老芒、麦燕麦等优质饲草生产,凉山州重点发展紫花苜蓿、光叶紫花苕、燕麦等优质饲草生产,盆周山区积极发展黑麦草、青贮玉米、菊苣、甜高粱等优质饲草生产。以成都及周边地区为重点,优化培育草坪草、观赏草。积极探索草的食用、药用功能,引导开发青汁、饮料、叶蛋白、膳食纤维、黄酮、菊根粉等功能性食用草产品。到2025年,建成乡土草良种繁育基地10万亩,饲草生产与加工基地150万亩,功能性食用、药用草产品基地2万亩。

二、积极搭建“三区”平台,多方位引导大众生态创业

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我省林草正成为双创热土。各地要搭好产业园区、优质景区、入口社区三大平台,多方位引导实施大众生态创业工程。

(九)做实产业园区推进集聚创业。在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林草资源富集区,规划建设林草特色产业、生态经济、科技示范等现代林草园区(示范区)。重点实施“521”现代林业示范区行动,打造培育广元朝天、宜宾叙州、泸州纳溪、资阳乐至、凉山普格等5个国家和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以及21个市(州)级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创建特色鲜明的县级现代林业园区(示范区)。将园区(示范区)作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试点区,引导土地、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向园区(示范区)集聚。鼓励支持业主大户、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才、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到园区(示范区)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合社或家庭林场等,围绕园区(示范区)主导林业产业的基地集约高效培育,林下生态种养,林产品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生态旅游、康养、体验、教育、文创、电商等新业态,技术、金融、保险、物流、信息、设计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创业。

(十)依托优质景区开展特许创业。在生态优先前提下,依法允许从业者在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的一般控制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利用优质景观资源适度开展创业活动。制定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项目清单,鼓励原住居民、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转产企业等通过特许经营创业,探索自然资源所有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支持创业者在一般控制区内按规划科学建设特色小镇、村落,必要的旅游设施、公共设施以及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有序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自然体验、餐饮娱乐等活动,合理开展林下种养和采集、导游解说、运输服务等生产经营。重点扶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及九寨沟、黄龙、峨眉山等10大景区开展特色化、特许性创业。

(十一)打造入口社区扶持融合创业。结合易地扶贫、地灾避险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和地方民俗文化,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自然保护地周边乡镇、村庄建设一批特色入口小镇、入口社区,引导自然保护地内原住民向入口小镇、社区集中居住创业。支持社区居民、创业者利用保护地特色资源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科普教育基地,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自然体验、文创产品开发与销售等生态友好型产业,提升竹子、花卉苗木、经济林果等特色产业。加强试点示范,开展贡嘎山、唐家河、王朗等自然保护地与社区融合发展试点,推动形成点上聚居、线上旅游、面上保护新格局。

三、坚持实施“三量”并举,大力度促进稳定生态就业

围绕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1%、草原植被综合盖度达到85%的目标,必须坚持统筹生态与生计、增绿与增收,发挥林草量大面宽、劳动密集的优势,大力实施稳定生态就业工程。

(十二)扩大生态增量促就业。深入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实施一批跨区域的重点生态工程,推进不宜耕作土地和污染土地造林复绿,2025年实施长江两岸护堤护岸林带10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50万亩,治理沙化土地56万亩、石漠化土地2800平方公里,修复退化湿地20万亩,退化草原改良400万亩,人工种草退化草地治理200万亩,天然草原改良600万亩支持林草企业、专合组织、村集体组织、业主大户和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等吸纳当地群众,深度参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在贫困地区的实施力度,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建设需求。加强脱贫攻坚造林专合社建设,支持承担草原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湿地修复等生态工程项目建设。

(十三)管好生态存量促就业。支持农牧民参与天然林、草原、湿地、荒漠土地、古树名木等林草资源常态化管护。扩大生态护林(草)员规模,加强选聘和管理。鼓励各类自然保护地与所在地开展社区共建,委托当地群众承担巡山管护,或为其提供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经营服务岗位。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群众管护国有林,探索建立沙地、湿地管护员制度。组建林业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队伍,探索建立有害生物测报员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加入。到2025年,重点区域县级行政单位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配备率达到100%,生态护林(草)员稳定在8万名以上。

(十四)提升生态质量促就业。加快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抚育盆地丘陵区的人工柏木、马尾松纯林,盆周山地区的人工杉木、柳杉、马尾松纯林,川西南山地区的云南松飞播林,川西高山峡谷区的人工冷杉、云杉林,重点改造大小凉山、秦巴山区、川西藏区等贫困地区经济林和用材林、主要江河流域退化防护林。推进乐山岷江大渡河、秦巴山区、长江两岸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以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为主体,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大力培育优质珍贵用材和大径级木材。支持项目实施主体和承建单位广泛吸纳农牧民参与,到2025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600万亩,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样板基地50个,建设国家储备林300万亩。

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生态“三业”工程落地见效

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十五)深化重点改革盘活林草资源。深化集体林地草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两证一社林权抵押贷款改革,推广林业共营制,探索预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模式。抵押商品林木贷款需要通过采伐行使抵押权的,优先给予采伐指标。建设项目依法使用林地不足2公顷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或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可不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不足4公顷的,可不组织专家评审。建设成片公益林达到500亩以上的,可依法依规利用不超过3%、最多50亩、除一级公益林以外的土地开展旅游、康养等产业。在不采伐林木、不硬化地面、不影响乔木生长的前提下,在林下修建森林康养步道,可不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深度贫困县不改变林地用途、不破坏森林资源、不损坏森林植被的且符合相关规划的生态旅游或森林康养项目,利用林中空间搭建的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仍按照林地进行管理,不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到国有林场、国有林区利用闲置管护房投资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允许利用国有商品林培育大径材。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天然林、防护林和非国有特种用途林的抚育和更新采伐审批权限。

(十六)完善财税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统筹林草财政资金,加大支持产业园区、数字林草、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森林保护等领域。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更多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探索竹产业、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珍贵树种培育、木材战略储备等专项补贴政策,支持林业产业补贴资金购买涉林特色保险产品。林木种植等所得依法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依法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林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适当提高抵押贷款比例,延长贷款周期。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融资投资林草建设,符合条件的给予3%的林业贷款贴息。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林业产业发展风险基金,探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金融风险补偿基金。

(十七)建立完善创业就业利益联结机制。培育林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品牌响、绿色环保的林产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发展林草专合组织,鼓励农民从生产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领域发展。支持建立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协会。畅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生态修复、国土绿化、林业碳汇、林草产业等重大项目建设渠道。探索向社会主体购买财政性造林绿化、经营管护等服务。推广联户共建、代养寄养、保底分成、公司+农户、公司+专合组织+农户、园区+企业+专合社(家庭林场)+农户等有效机制,探索公司经营、农户参与、保底计薪、二次返利、一体化经营等产业模式,实施订单林业、利润返还、按股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

(十八)切实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组建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创新型人才、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聚焦新品种创制、培育技术提升,强化木竹原料林、珍贵用材林、木本粮油、野生花卉和优良草种资源培育等科技攻关。构建省、市、县分级首席林(草)技推广专家、林(草)技指导员、责任林(草)技员和社会化林(草)技人员相结合的林草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批实用技术推广示范基地。贯彻《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指导林草科研院所、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政策,鼓励林草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创新创业。完善林(草)标准体系,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到2025年,每年开展林草科技行动100场,转化推广新成果20项,培养林草能人(土专家、林秀才)2000名,培训林农10万人次。

各地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情况,请及时反馈省林草局。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826

网站导航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81 网站运维电话:028-832286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6 蜀ICP备1903940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