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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推进绿色脱贫振兴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11-12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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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推进绿色脱贫振兴的意见

四川是林草资源大省,林草用地占全省幅员70%以上,林草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用突出、潜力巨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推进绿色脱贫振兴的意见》,提出大力实施特色生态产业、大众生态创业、稳定生态就业的“三业”工程,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高质量发展“1+7”特色生态产业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必须在坚定履行维护生态安全使命的基础上,坚持不与生态抢空间,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由林草种养业向生态服务业延伸拓展,实现一三产业融合发展。与其他行业相比,林草具有产业门类少、产业规模小、投资周期长的“先天不足”,但也有资源面积大、生态属性强、可持续利用的“先天优势”。特别是四川大熊猫名片享誉全球,大熊猫及森林、草原、湿地、花卉、乡村等生态旅游覆盖全省,发展势头强劲。立足优势和基础,经过比较分析,《意见》提出发展“1+7”特色生态产业。

“1”:实施“大熊猫+”行动,打造旗舰级的大熊猫生态旅游服务业。布局建设环大熊猫国家公园精品生态旅游线路,推进大熊猫主题乐园、生态小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丰富大熊猫文创产品,构建高品质、多元化的大熊猫生态产品体系。

“7”:加快发展产业基础好、市场前景好的七大特色林草产业,包括推动竹浆纸、竹笋、竹人造板、竹家具等传统竹产业的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做靓竹业风景线;实施花园、花节、花市“三花并进”行动,做大花卉苗木产业;突出发展木本油料,做优特色经济林;优化木材培育和生产加工布局,调整优化木材产业;以川产道地药材分布区为重点,提升森林药材产业;实施林草立体经营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拓展草的功能,发展现代草产业。

《意见》提出,积极搭建“三区”平台,多方位引导大众生态创业

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人们追求美好生活愿望的日渐增强,林草已然成为“双创”热土。但由于缺乏系统规划、政策引导等,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为此,《意见》提出做实产业园区推进集聚创业,依托优质景区开展特许创业,打造入口社区扶持融合创业,集约集聚引导大众生态创业。

做实产业园区推进集聚创业:加快实施现代林业示范区“521”行动,引导土地、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向园区(示范区)集聚,吸引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合社或家庭林场等入住园区(示范区),集约、集聚、规模化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打造5个国家和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21个市州分别建设1个以上市(州)级现代林业示范区,支持县(市、区)级林业示范区建设。

依托优质景区开展特许创业: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法支持创业者在各类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开展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有序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

打造入口社区扶持融合创业:在自然保护地周边乡镇、村庄,建设一批特色入口小镇、入口社区,支持社区居民、创业者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自然体验、文创产品开发与销售等生态友好型产业,推动形成“点上聚居、线上旅游、面上保护”新格局。

《意见》提出,坚持实施“三量”并举,大力度促进稳定生态就业

林草业具有进入门槛较低、劳动密集等特点,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开展大众生态创业能有效带动就业外,坚持统筹生态与生计、增绿与增收,通过改善生态也能促进农牧民可持续、稳定地就业增收。

扩大生态增量促就业:支持林草企业、专合组织、村集体组织、业主大户和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等吸纳当地群众,深度参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在贫困地区的实施力度,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建设需求。加强脱贫攻坚造林专合社建设,支持承担草原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湿地修复等生态工程项目建设。

管好生态存量促就业:支持农牧民参与天然林、草原、湿地、荒漠土地、古树名木等林草资源常态化管护。扩大生态护林(草)员规模,加强选聘和管理。鼓励各类自然保护地与所在地开展社区共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群众管护国有林,探索建立沙地、湿地管护员制度。组建林业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队伍。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加入。

提升生态质量促就业:加快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抚育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地区、川西南山地区、川西高山峡谷区用材林,重点改造大小凉山、秦巴山区、川西藏区等贫困地区经济林和用材林、主要江河流域退化防护林。推进乐山岷江大渡河、秦巴山区、长江两岸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支持项目实施主体和承建单位广泛吸纳农牧民参与生态质量提升。

《意见》提出,加强组织保障,确保生态“三业”工程落地见效

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意见》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深化重点改革盘活林草资源:深化集体林地草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两证一社”林权抵押贷款改革,推广“林业共营制”,探索“预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支持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使用林地林木,下放天然林、防护林和非国有特种用途林的抚育和更新采伐审批权限。

完善财税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更多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探索竹产业、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珍贵树种培育、木材战略储备等专项补贴政策,支持林业产业补贴资金购买涉林特色保险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适当提高抵押贷款比例,合理确定贷款周期。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林业产业发展风险基金,探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金融风险补偿基金。

建立完善创业就业利益联结机制:扶持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品牌响、绿色环保的林产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发展林草专合组织。支持建立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协会。推广联户共建、代养寄养、保底分成、公司+农户、公司+专合组织+农户、园区+企业+专合社(家庭林场)+农户等有效机制。

切实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组建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创新型人才、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木竹原料林、珍贵用材林、木本粮油、野生花卉和优良草种资源培育等科技攻关。构建省、市、县分级首席林(草)技推广专家、林(草)技指导员、责任林(草)技员和社会化林(草)技人员相结合的林草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批实用技术推广示范基地。鼓励林草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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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推进绿色脱贫振兴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推进绿色脱贫振兴的意见

四川是林草资源大省,林草用地占全省幅员70%以上,林草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用突出、潜力巨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推进绿色脱贫振兴的意见》,提出大力实施特色生态产业、大众生态创业、稳定生态就业的“三业”工程,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高质量发展“1+7”特色生态产业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必须在坚定履行维护生态安全使命的基础上,坚持不与生态抢空间,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由林草种养业向生态服务业延伸拓展,实现一三产业融合发展。与其他行业相比,林草具有产业门类少、产业规模小、投资周期长的“先天不足”,但也有资源面积大、生态属性强、可持续利用的“先天优势”。特别是四川大熊猫名片享誉全球,大熊猫及森林、草原、湿地、花卉、乡村等生态旅游覆盖全省,发展势头强劲。立足优势和基础,经过比较分析,《意见》提出发展“1+7”特色生态产业。

“1”:实施“大熊猫+”行动,打造旗舰级的大熊猫生态旅游服务业。布局建设环大熊猫国家公园精品生态旅游线路,推进大熊猫主题乐园、生态小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丰富大熊猫文创产品,构建高品质、多元化的大熊猫生态产品体系。

“7”:加快发展产业基础好、市场前景好的七大特色林草产业,包括推动竹浆纸、竹笋、竹人造板、竹家具等传统竹产业的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做靓竹业风景线;实施花园、花节、花市“三花并进”行动,做大花卉苗木产业;突出发展木本油料,做优特色经济林;优化木材培育和生产加工布局,调整优化木材产业;以川产道地药材分布区为重点,提升森林药材产业;实施林草立体经营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拓展草的功能,发展现代草产业。

《意见》提出,积极搭建“三区”平台,多方位引导大众生态创业

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人们追求美好生活愿望的日渐增强,林草已然成为“双创”热土。但由于缺乏系统规划、政策引导等,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为此,《意见》提出做实产业园区推进集聚创业,依托优质景区开展特许创业,打造入口社区扶持融合创业,集约集聚引导大众生态创业。

做实产业园区推进集聚创业:加快实施现代林业示范区“521”行动,引导土地、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向园区(示范区)集聚,吸引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合社或家庭林场等入住园区(示范区),集约、集聚、规模化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打造5个国家和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21个市州分别建设1个以上市(州)级现代林业示范区,支持县(市、区)级林业示范区建设。

依托优质景区开展特许创业: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法支持创业者在各类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开展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有序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

打造入口社区扶持融合创业:在自然保护地周边乡镇、村庄,建设一批特色入口小镇、入口社区,支持社区居民、创业者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自然体验、文创产品开发与销售等生态友好型产业,推动形成“点上聚居、线上旅游、面上保护”新格局。

《意见》提出,坚持实施“三量”并举,大力度促进稳定生态就业

林草业具有进入门槛较低、劳动密集等特点,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开展大众生态创业能有效带动就业外,坚持统筹生态与生计、增绿与增收,通过改善生态也能促进农牧民可持续、稳定地就业增收。

扩大生态增量促就业:支持林草企业、专合组织、村集体组织、业主大户和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等吸纳当地群众,深度参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在贫困地区的实施力度,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建设需求。加强脱贫攻坚造林专合社建设,支持承担草原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湿地修复等生态工程项目建设。

管好生态存量促就业:支持农牧民参与天然林、草原、湿地、荒漠土地、古树名木等林草资源常态化管护。扩大生态护林(草)员规模,加强选聘和管理。鼓励各类自然保护地与所在地开展社区共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群众管护国有林,探索建立沙地、湿地管护员制度。组建林业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队伍。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加入。

提升生态质量促就业:加快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抚育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地区、川西南山地区、川西高山峡谷区用材林,重点改造大小凉山、秦巴山区、川西藏区等贫困地区经济林和用材林、主要江河流域退化防护林。推进乐山岷江大渡河、秦巴山区、长江两岸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支持项目实施主体和承建单位广泛吸纳农牧民参与生态质量提升。

《意见》提出,加强组织保障,确保生态“三业”工程落地见效

实施生态“三业”工程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意见》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深化重点改革盘活林草资源:深化集体林地草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两证一社”林权抵押贷款改革,推广“林业共营制”,探索“预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支持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使用林地林木,下放天然林、防护林和非国有特种用途林的抚育和更新采伐审批权限。

完善财税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更多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探索竹产业、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珍贵树种培育、木材战略储备等专项补贴政策,支持林业产业补贴资金购买涉林特色保险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适当提高抵押贷款比例,合理确定贷款周期。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林业产业发展风险基金,探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金融风险补偿基金。

建立完善创业就业利益联结机制:扶持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品牌响、绿色环保的林产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发展林草专合组织。支持建立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协会。推广联户共建、代养寄养、保底分成、公司+农户、公司+专合组织+农户、园区+企业+专合社(家庭林场)+农户等有效机制。

切实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组建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创新型人才、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木竹原料林、珍贵用材林、木本粮油、野生花卉和优良草种资源培育等科技攻关。构建省、市、县分级首席林(草)技推广专家、林(草)技指导员、责任林(草)技员和社会化林(草)技人员相结合的林草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批实用技术推广示范基地。鼓励林草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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