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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   【字体: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23〕2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本文有删减)

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着力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切实维护粮食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森林是“粮库”等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科技赋能、特色取胜,通过育主体、扩规模、塑品牌、提质效,构建森林粮库食物(以下简称林粮)生产、经营和服务体系,推进森林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转变,共同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

(二)发展思路。聚焦盘活林地资源,空间上不与农业争地;立足满足多样性、功能性消费需求,产品上与大宗农产品错位互补;发挥森林生态环境独特优势,品质上突出绿色生态;实现“成片建基地,布点精加工,区域生态游”有机结合,业态上推进三产融合;坚持“企业拓市场,业主建基地,农民共参与”,模式上依托龙头企业引领;抓住“多方投入、种业先行、科技创新、深化林改”四大关键环节,方法上注重政府统筹。

(三)建设目标。到2030年,“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林粮生产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设施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显著提升,经济效益大幅增长。全省林粮经营面积达到1亿亩,年产林粮2000万吨以上,年综合产值达到3000亿元,带动全省林农人均增收2400元。建成高水平全国森林粮库示范省。

(四)发展种类及布局。根据直接利用林木产品和依托林下空间生产产品的区别,将林粮分为经济林食物和林下食物两大类。依托森林资源,全面发展木本粮食、木本油料、森林蔬菜、森林药材、林产调料、林产饮料、森林水果、食药用花卉等8类经济林食物;充分利用林地空间和林下生境,采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等3种模式大力发展林下食物。

综合自然条件、发展方向、区域连片等因素,“天府森林粮库”建设总体分为四大区域。平原丘陵区,包括成都等17个市72个县(市、区);盆周山区,包括雅安等11个市37个县(市、区);川西峡谷区,包括阿坝等3个州31个县(市);攀西地区,包括攀枝花等4个市(州)22个县(市、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将经营面积、产量、产值在全国排位靠前,或战略地位重要、发展前景好的林粮品种列入“天府森林粮库”重点工程,加大培育力度。

1.千万亩核桃提质工程。聚焦核桃主产区基地提质和加工提升,重点推进凉山、甘孜等地品种改良、定向培育、集约经营和核桃脱皮、清洗、烘干等就地初加工;广元、巴中等地扩大现代基地占比,提升核桃油、乳、粉等精深加工能力和档次。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核桃标准化采穗圃8个以上、优质高产基地80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百万亩油茶倍增工程。以川南为核心,辐射带动秦巴山区和安宁河—金沙江流域油茶产业发展,实现种植面积和综合产值翻番。按照相对集中连片建设要求,开展油茶林新造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支持油茶就地初加工,开发茶油精炼、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精深加工,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示范样板和高地。〔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

3.百万亩油橄榄领先工程。加快形成安宁河流域、秦巴山区和川中丘陵区油橄榄集中发展带。重点开展区域性良种选育,推进扩面增产,提升橄榄油及养生、保健、美容产品等精深加工能级,打造油橄榄文化、自然教育等林旅融合新业态。到2025年,全省油橄榄年综合产值达到26亿元。橄榄油产量、品质和产值领先全国。〔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

4.百万亩竹笋培优工程。持续优化竹笋产业布局,加快优良竹种和优质竹笋产品开发利用。在竹笋集中发展区采取新造和改造方式培育优质笋用竹林基地;采取技改和新建方式提升加工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提升竹笋种挖机械化、加工智能化、市场全球化水平,推动川东北中小径竹笋、川中有机竹笋和川南名特优竹笋产业化集群化发展。鼓励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周边社区因地制宜建设特色竹笋基地,发展熊猫特色竹旅餐饮新业态。到2025年,累计新培育优质高产笋用竹林基地100万亩以上,新增竹笋加工能力3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

5.百万亩林药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森林药材种植加工水平,提高森林药材产量和品质。以龙门山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和川西高原为重点,推广生态种植和仿野生栽培,加快建设木本药材和林下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鼓励就地开展烘干、切片及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药材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建成森林药材规范化基地100万亩以上,带动全省森林药材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

6.千万亩林菌双增工程。加快推进林下食用菌种植,实现林菌面积、产量双增长。以秦巴山区、龙门山区、长江干流流域为重点,加快扩大林下竹荪、大球盖菇、香菇等标准化种植面积;以岷江、雅砻江、大渡河、金沙江流域为重点,拓展林下松茸、羊肚菌、鸡枞菌等野生菌类采集范围。鼓励就地集中建立菌类初加工及冷链物流体系,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全省林菌规范化种植或采集面积达到700万亩,年产菌类150万吨。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菌规范化种植或采集面积达到1000万亩。〔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

(二)建设百个产业园区。整合资源要素,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生产方式绿色、品牌知名、效益明显、辐射带动强的林粮现代产业园区。强化动态管理,鼓励市(州)级园区争创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或省级“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园区,加快形成国家、省、市、县园区层级体系。到2025年,全省建成县级及以上林粮现代产业园区100个,其中省级及以上30个(含油茶和竹食品)。〔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

(三)培育千个示范基地。坚持“一区一品”,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特色鲜明的经济林食物基地和林下食物基地。加强良种及丰产栽培、低产低效林复壮、林下生态种养、林产品采收和初加工等技术集成运用,通过集约管理提升产品质效。引导经营主体扩大规模,参与就地初加工、林区道路、水利设施、防火防虫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县级及以上示范基地300个,其中省级及以上示范基地100个(含竹食品)。力争到2030年建成各级林粮示范基地1000个。〔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三、重点工作

(一)绿色生产推进行动。提倡近自然生产方式,建立全过程绿色生产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可用林地土壤、空气、水质检测,开展林粮产地环境评价,实施土壤分类管理,科学区划林粮生产范围。制定完善产地环境、种养采、加工储运全环节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生产流通监督、产品质量动态监测和追溯机制。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替代,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生产、加工、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到2025年,制定林粮生产标准30项。〔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良种良法引领行动。开展林粮重要树种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评价利用,选育和审(认)定一批高产、优质、抗性强的品种。加快建设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完善核桃、油茶、油橄榄等良繁体系。支持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开展林粮高效培育、加工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和现代实用技术集成转化。强化种苗质量监管,开展制售假劣林草种苗执法行动。到2025年,林粮优良品种达到80个,主要经济林基地建设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厅、省林草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厅〕

(三)设施装备提升行动。实施山区林区路网、水网、电网、互联网“四网”补短工程。分区域、分品种、分环节编制完善装备需求目录,支持引导科研院校、企业开展种植、采摘(挖)、加工等机具装备研发攻关,支持特殊地形、特种作物生产设备研制。制定完善林粮机具设备采购补助目录,纳入农机补贴范围。支持引导重点林粮生产区实施全产业链机械化生产。到2025年,重点林粮生产区内路网密度达到1.3米/亩,耕种、采运及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40%。〔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四)主体培育壮大行动。在分林到户、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作用,推进集体林权股份化集中,引导林粮规模化经营。引进培育打造一批年产值亿元以上加工企业,加大林粮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力度,实现产品功能差异化发展。支持各类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领办林粮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合作社+林农+基地”“公司+村集体+基地”与林农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国有林场发展林粮相关产业。到2025年,全省经营主体达到7500个,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80个、农民合作社150个。〔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

(五)特色品牌塑造行动。打造林粮省级公共品牌,构建“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体系。打造“天府林粮”“川林好物”“天府茶油”等区域公共品牌,鼓励经营主体和加工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重点培育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川字号”林粮产品品牌,加强产品质量建设。支持从业者参与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认证,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加强品牌宣传,强化品牌保护,支持开展产品推介、营销和宣传。完善物流体系,构建线上线下展销网络,拓展林粮产品市场。到2025年,全省林粮品牌体系基本形成,打造区域公共品牌2个,企业品牌20个,产品品牌20个以上,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5个以上。〔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典型示范引领行动。以林粮主产区为重点,围绕特色基地培育、产品加工转化、设备设施完善,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选取20个县(市、区)开展以六大重点工程为载体、七大行动为支撑、全产业链提升为目标的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建设并申创一批要素集聚、三产融合、机制完善、创新驱动、效益显著的林粮高质量发展县。力争到2025年全省建成省级林粮高质量发展县10个(含油茶和竹食品)。〔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七)资源保护提质行动。统筹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注重林粮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完善落实林地分类经营制度,分区制定林粮生产负面清单,确定适宜发展的种类、规模及利用强度,维护生态平衡。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人工中幼林抚育管理。支持各地按规程调整低产商品林树种结构,强化集约经营,有序扩大林粮生产规模、提高产量。〔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工作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各有关市(州)、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科学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财政支持。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中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对竞争性立项确定的示范建设项目,按每个1000万元分阶段进行补助。对认定的省级林粮高质量发展县、“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省级财政分别按每个2000万元、1000万元和200万元标准一次性奖补。市(州)和县级财政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落实本级奖补资金,加快推进特色基地培育、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推广、园区建设和经营主体激励等措施。

(三)加大金融税收扶持力度。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天府森林粮库”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目录。将符合条件的林粮基地建设纳入政策性贷款和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支持范围。鼓励“天府森林粮库”建设项目纳入农业信贷担保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粮生产特点的信贷产品,建立投融资项目储备库,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大金融信贷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农林产品加工和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布局建设、投资兴业。

(四)提供林地空间保障。以人工商品林为“天府森林粮库”建设主战场,利用符合条件的低效商品林、低产经济林或经评估后的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改造和培育木本粮油基地。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或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园地新造经济林食物基地。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利用商品林、二级国家公益林或地方公益林发展林下生态种养业和采集业,建立林下食物基地。支持依法利用林地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

(五)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天府森林粮库”种质创新、高效培育、加工利用、质量检测等创新平台、科研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等建设。积极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模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扎实开展科技下乡万里行、“1+N”科技服务团等“组团式”精准服务,“订单式”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人才培训、成果推广。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技术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技能人才,推动“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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