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字体:大中小 】
川林规发〔2023〕4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林草局2023年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6日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