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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政策
发布日期:2026-02-09 来源:资源处(站) 作者:杜思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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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风电开发建设与林地草地保护,推动风电场项目规范使用林地草地,促进风电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林草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风电项目依法依规用林用草。

《通知》支持和引导风电场项目合理布局,要求坚持规划引领与“十五五”国土空间规划、林草相关规划、风电发展规划等规划编制的衔接;明确优先布局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为禁止建设区域,不得新建、扩建风电场项目。

《通知》明确了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要求。一是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依法建成的风电场项目,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二是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外,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基本草原内依法建成的风电场项目,在落实集约化、节约化使用林地草地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改造升级;三是上述区域内的风电场项目用地期满后,逐步有序退出;四是鼓励用地单位将改造升级后闲置的建设用地修复为林地、草地、湿地,推动风电开发建设与生态修复融合发展。

《通知》规定了风电场项目用林用草要求。一是在禁建区域外,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建设,应避让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乔木林地(包括未成林造林地和迹地),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乔木林地等区域;对列入国家级重大项目,经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可以占用基本草原;对确需占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及其他集群活动区域的风电场,在进行严格评估的基础上,要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等措施,消除或减少不利影响。二是严格按规定办理林草用地手续。严禁通过采取违规改造现地方式,规避林草地禁限建区域规定;涉及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施工道路经论证无法恢复的,应与检修道路一并办理永久使用林地草地手续。三是落实风电场施工和检修道路建设有关要求。针对道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改线超宽、野蛮施工、水土流失防护措施不到位、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效果差等问题,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新建或扩建道路可结合防火路、农村道路等,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建设,防止水土流失,促进林区道路的综合利用。四是做好生态影响监测和植被恢复。落实保护和影响消减措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迁徙安全。临时使用林地草地期满后一年内,及时依法恢复林草植被和生产条件,做到“谁使用、谁恢复”。五是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风电场项目配套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要做到与风电场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四同步”。

《通知》强调了风电场建设运营全周期林草主管部门职责,要求服务关口前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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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政策
发布时间:2026-02-09 来源:资源处(站)

为统筹风电开发建设与林地草地保护,推动风电场项目规范使用林地草地,促进风电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林草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风电项目依法依规用林用草。

《通知》支持和引导风电场项目合理布局,要求坚持规划引领与“十五五”国土空间规划、林草相关规划、风电发展规划等规划编制的衔接;明确优先布局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为禁止建设区域,不得新建、扩建风电场项目。

《通知》明确了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要求。一是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依法建成的风电场项目,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二是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外,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基本草原内依法建成的风电场项目,在落实集约化、节约化使用林地草地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改造升级;三是上述区域内的风电场项目用地期满后,逐步有序退出;四是鼓励用地单位将改造升级后闲置的建设用地修复为林地、草地、湿地,推动风电开发建设与生态修复融合发展。

《通知》规定了风电场项目用林用草要求。一是在禁建区域外,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建设,应避让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乔木林地(包括未成林造林地和迹地),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乔木林地等区域;对列入国家级重大项目,经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可以占用基本草原;对确需占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及其他集群活动区域的风电场,在进行严格评估的基础上,要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等措施,消除或减少不利影响。二是严格按规定办理林草用地手续。严禁通过采取违规改造现地方式,规避林草地禁限建区域规定;涉及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施工道路经论证无法恢复的,应与检修道路一并办理永久使用林地草地手续。三是落实风电场施工和检修道路建设有关要求。针对道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改线超宽、野蛮施工、水土流失防护措施不到位、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效果差等问题,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新建或扩建道路可结合防火路、农村道路等,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建设,防止水土流失,促进林区道路的综合利用。四是做好生态影响监测和植被恢复。落实保护和影响消减措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迁徙安全。临时使用林地草地期满后一年内,及时依法恢复林草植被和生产条件,做到“谁使用、谁恢复”。五是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风电场项目配套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要做到与风电场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四同步”。

《通知》强调了风电场建设运营全周期林草主管部门职责,要求服务关口前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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