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森林修复质量,实施可持续经营,我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实施单位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森林修复全流程管理。
一是强化申报入库。要求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森林修复项目支持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林分生长发育和退化状况,因地制宜、因林施策,合理确定下一年度森林修复对象和年度任务,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上传到“四川林草办公平台—项目管理模块”,经市(州)和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层层审核汇总后上报国家林草局。
二是强化作业设计。要求实施单位按照《森林抚育规程》《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等规程开展森林修复作业设计编制工作。设计小班通过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用地会审同意后,科学设计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采伐方式、采伐强度、补植、促进更新等技术措施,建设任务及时落地上图。
三是强化施工质量。要求实施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开展人员上岗前的技术技能、安全生产等能力培训。修复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组织施工,做好修复前、修复中、修复后的影像、图片等档案资料留存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要求实施单位按年度开展森林修复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价、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市(州)和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森林修复成效考核监督,对作业设计质量、作业面积、作业质量、政策落实与管理等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实行绩效管理。
五是强化资金管理。修复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规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擅自降低修复成本将修复资金挪作他用,严防虚列或套取修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