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落实中央财政资金11.9亿元,实施森林质量提升396.6万亩,其中:国有中幼林抚育217.8万亩、森林修复133.1万亩、森林可持续经营45.7万亩。采取的技术措施有森林抚育(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补植、修枝、割灌除草等)、低质低效林改造(封育改造、补植改造、间伐改造、调整树种结构、更替改造等)和人工促进更新(松土除草、穴播或撒播目的树种、人工补植目的树种)。
森林质量提升改善了森林的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减少了森林火灾隐患和森林病虫害发生的危险,促进了林木健康生长,提高了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增加了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净化空气能力。

快速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