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按照分类管控、科学保护,分区施策、系统修复,保障民生、转型发展原则,推进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实施一体化保护。全省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对2.9亿亩森林实行常年有效管护,对10277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含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惠及全省700万户林农;聘用生态护林员2.4万名,实施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85.93万亩;健全了国有林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国有林业单位1.6万名在岗职工通过森林管护、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转型发展等渠道,实现了转岗就业。
2025年,全省共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资金402104.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6491.4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613.21万元。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有力促进了“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和乡村振兴,为四川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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