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草局联合省人大城环资委、司法厅,在乐山市开展以“宣传贯彻《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 全面推进依法治种用种”为主题的现场普法活动,积极推动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落实。
宣传组通过院坝座谈、现场讲解、发放物品等形式,向育苗单位、林农和广大群众详细介绍《条例》中关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政策扶持等核心内容,并重点解答了种苗选育、技术规范、网上销售等基层关心的实际问题。现场互动积极、气氛热烈,切实将法规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条例》文本及宣传资料4000余份,送出围裙、帽子等普法用品700余件,并现场向群众赠送桢楠、红豆杉等优良苗木300余株,实现了普法宣传与惠农服务的有效结合。
宣传组还现场了解了峨眉山万年植物园林木种质资源收集情况、峨眉山桢楠母树林管理情况,向管理人员重点宣传和解读了《条例》中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选育、种业创新等规定。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公布后,省人大已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权威解读,此次深入一线开展宣传,是推动法规“声入人心”的重要环节,旨在增强全社会对林业法治建设的认知与认同。
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负责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与《条例》的衔接适用,重点阐释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法治意识,规范从业行为。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此次现场宣传是推动《条例》从“纸面上”落到“田间地头”的关键一步,标志着四川在依法治种道路上凝聚了更广泛的社会共识,为2026年全面施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万洪云,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司法厅立法二处、省林草局林场种苗处(站)、宣传中心,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犍为县、峨眉山市有关同志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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