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至21日,省林草局草原处组织省林草规划院、凉山州林草局组成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成效评价工作组,赴阿坝县、红原县、松潘县和茂县对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成效评价。
工作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参照国家林草局《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管理规定(试行)》技术要求,采取内业和外业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地踏勘、样方抽查、查阅档案、听取意见、反馈情况等方式,对人工种草、天然草原改良和草种繁育项目实施面积、盖度、产草量以及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收集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案例,掌握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成效情况,梳理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听取基层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为下一步强化成效评价成果运用、优化草原项目建设方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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