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下达2024年度退耕还林资金2.98亿元,全部用于直补退耕还林农户,涉及21个市(州)、153个县(市、区)。
补助资金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0.32亿元,补助2004—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的农户。二是2020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资金0.55亿元,补助实施2020年退耕还林的农户。三是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2.11亿元,补助2015—2019年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不得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畴。下一步,我省将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定期调度等方式,加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退耕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