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落实林长制工作,6月18日,省林草局在成都组织召开对接落实林长制工作会。21个市(州)林草主管部门分管林长制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经办同志、省林草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等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省林草局副局长唐代旭、二级巡视员童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草局有关人员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汇报了林长制工作力量、市(州)级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及工作建议等情况。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又一顶层设计,是生态文明领域又一制度机制创新。各地要按照《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将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压实地方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精准谋划,落实专人负责林长制工作,原汁原味落实省委出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切实做到既落实省委文件精神,又体现地方特色。各地要严格按照2021年底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全面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体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倒排时间、制定措施、稳步推进,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