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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和繁殖材料的区分
发布日期:2025-11-17 来源:信访处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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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文:在生产经营中,购买的苗木如何区分商家所售是引种材料还是正规的种苗?

答复意见: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按照《林木引种国家标准》(GB/T 14175-1993)第2.4规定,引种材料是指引进外来树种时使用的繁殖材料包括种子、苗木、穗条、种根以及其他繁殖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对林木引种有以下规定:

1.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2.引种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

三、只要符合上述两项林木引种规定的引种材料,可以在适宜生态区域推广,按正规种苗生产经营。是否是引种材料无法通过外部形态等直接判断,购买者如有需要,可以向生产经营者查阅相关引种档案。同一适宜生态区域引种林木良种的,可以查阅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公告;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引种的,可以查阅引种试验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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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和繁殖材料的区分
发布时间:2025-11-17 来源:信访处

群众来文:在生产经营中,购买的苗木如何区分商家所售是引种材料还是正规的种苗?

答复意见: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按照《林木引种国家标准》(GB/T 14175-1993)第2.4规定,引种材料是指引进外来树种时使用的繁殖材料包括种子、苗木、穗条、种根以及其他繁殖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对林木引种有以下规定:

1.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2.引种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

三、只要符合上述两项林木引种规定的引种材料,可以在适宜生态区域推广,按正规种苗生产经营。是否是引种材料无法通过外部形态等直接判断,购买者如有需要,可以向生产经营者查阅相关引种档案。同一适宜生态区域引种林木良种的,可以查阅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公告;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引种的,可以查阅引种试验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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