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继续深化林业改革 催生林业高质量发展动力
2018年,宜宾市林业部门扎实推进林业改革,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一是继续推进“两证一社”抵押贷款。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林权抵押贷款改革工作。2018年,全市共办理经济林木(果)权证530本、面积7.11万亩,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353本、面积4.74万亩,全市新增林权抵押贷款0.81亿元,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5.68亿元,新增抵押林地面积3.23万亩,累计抵押林地面积47.36万亩。
二是依法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森林公安机关全面行使5类74项行政案件查处职能,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执行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整治从2017年3月1日以来涉及缴纳罚款的案件843件,已完成罚款缴纳的案件705件,责令恢复原状的案件167件,已完成恢复的案件62件,责令补种林木的案件249件,已完成补种的案件173件。
三是积极探索项目资金改革。提高财政支林竹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降低新型林竹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增强金融机构对林竹业经济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宜宾市财政局关于推行五补五改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的指导意见》(宜财发〔2017〕34号)精神和全市林业发展实际情况,拟定了《“惠林贷”政银担合作方案》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已批复同意实施。
四是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全市13个国有林场统一改革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361个,科学规范完成机构和岗位设置。县区政府财政兜底资金到位,将在职职工“五险两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妥善解决了177名林场退休职工享受事业单位待遇问题。依托国有林场资源建立的5个森林公园均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13个国有林场全部依法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顺利通过国有林场改革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