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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深入学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发布日期:2026-01-19 来源:遂宁市林业局 作者:陈小华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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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遂宁市深入学习并严格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精神,系统部署宣传教育、源头防控和基础保障等重点任务,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社会共治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治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生态安全。

深化宣传引导,筑牢全民防火思想根基。要求各县(市、区)把学习贯彻《条例》列入各类会议的会前学习计划,要联合同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出台2026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宣传月实施方案,围绕《条例》和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命令,开展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统筹开展好“3·30”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主题活动,用好林区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反面典型案例曝光,持之以恒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浓厚氛围,筑牢人民防线,实化群防群治。

强化源头管控,提升火险综合防治能力。把“盯住人”作为“管住火”的关键,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优化“林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督促指导镇、村和涉林生产经营单位等各类主体落实火源管控责任,加强重点时段防火巡护,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结合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持续统筹开展2026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清除“五周五缘”可燃物,降低火灾发生风险。要扎实推进森林火灾“五预”和现场初期处置指挥官机制,指导镇、村两级科学和安全处置早期火情。

夯实设施保障,强化防火物资运维管理。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做好本地项目包装和争取。用好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核查反馈烟点热点等预警信息。加强已建成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监督管理,推动森林防火道路、瞭望塔、蓄水池等落实“建、管、养”全链条责任,督促不符合管理规范的防火道路等有序退出。加强本级森林防灭火储备物资管理,做好在库物资维护,科学前置存量物资,发挥储备物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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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深入学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遂宁市林业局

为全面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遂宁市深入学习并严格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精神,系统部署宣传教育、源头防控和基础保障等重点任务,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社会共治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治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生态安全。

深化宣传引导,筑牢全民防火思想根基。要求各县(市、区)把学习贯彻《条例》列入各类会议的会前学习计划,要联合同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出台2026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宣传月实施方案,围绕《条例》和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命令,开展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统筹开展好“3·30”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主题活动,用好林区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反面典型案例曝光,持之以恒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浓厚氛围,筑牢人民防线,实化群防群治。

强化源头管控,提升火险综合防治能力。把“盯住人”作为“管住火”的关键,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优化“林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督促指导镇、村和涉林生产经营单位等各类主体落实火源管控责任,加强重点时段防火巡护,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结合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持续统筹开展2026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清除“五周五缘”可燃物,降低火灾发生风险。要扎实推进森林火灾“五预”和现场初期处置指挥官机制,指导镇、村两级科学和安全处置早期火情。

夯实设施保障,强化防火物资运维管理。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做好本地项目包装和争取。用好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核查反馈烟点热点等预警信息。加强已建成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监督管理,推动森林防火道路、瞭望塔、蓄水池等落实“建、管、养”全链条责任,督促不符合管理规范的防火道路等有序退出。加强本级森林防灭火储备物资管理,做好在库物资维护,科学前置存量物资,发挥储备物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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