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果,建立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近期,广元市林业局正式建立自然保护地市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该机制覆盖全市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构建“事前预判、事中抽查、事后整改”全链条监管体系。通过遥感监测与现地核查联动,聚焦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开办、违规旅游开发等8类突出问题,实现监管全覆盖与精准防控,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机制明确市林业局统筹协调、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保护地管理机构日常巡查的三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清单管理、挂账销号”制度,对问题整改全程督办并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强化人员、经费、设备保障及安全防护,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此次机制建立,标志着广元市自然保护地监管模式向“源头治理、精准防控”转型,将为守护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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