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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联合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到白龙湖、亭子湖开展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
发布日期:2025-11-03 来源:广元市林业局 作者:陈锴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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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元市林业局联合市白龙湖管理局赴白龙湖、亭子湖开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利州区、昭化区、青川县,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湖区管理职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基层单位在《条例》执行中遇到的困难与诉求,并与相关县(区)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湖区管理机构及属地乡镇政府进行了深入沟通。

调研组强调,当前正值全市扎实推进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要阶段,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巩固和深化白龙湖、亭子湖的保护管理成效。调研组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护共治良好氛围。要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及相关政策,提升社会公众对湖泊保护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湖区保护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管理干部要深入学习掌握《条例》核心要义,明晰管理职责边界,切实履行生态资源巡查、项目准入监管等责任,全面提升湖区管护能力。三是严格执法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统一管理措施、统一准入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原则,加强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动协作,严格项目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条例》刚性约束落地。四是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要素保障支撑。要积极争取并规范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加强跨部门协作与技术交流,优化人员配置,不断夯实湖区保护管理的工作基础。

利州区、昭化区、青川县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负责人参加本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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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联合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到白龙湖、亭子湖开展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25-11-03 来源:广元市林业局

近日,广元市林业局联合市白龙湖管理局赴白龙湖、亭子湖开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利州区、昭化区、青川县,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湖区管理职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基层单位在《条例》执行中遇到的困难与诉求,并与相关县(区)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湖区管理机构及属地乡镇政府进行了深入沟通。

调研组强调,当前正值全市扎实推进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要阶段,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巩固和深化白龙湖、亭子湖的保护管理成效。调研组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护共治良好氛围。要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及相关政策,提升社会公众对湖泊保护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湖区保护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管理干部要深入学习掌握《条例》核心要义,明晰管理职责边界,切实履行生态资源巡查、项目准入监管等责任,全面提升湖区管护能力。三是严格执法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统一管理措施、统一准入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原则,加强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动协作,严格项目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条例》刚性约束落地。四是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要素保障支撑。要积极争取并规范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加强跨部门协作与技术交流,优化人员配置,不断夯实湖区保护管理的工作基础。

利州区、昭化区、青川县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负责人参加本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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