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发布第3号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四川省总林长令(第3号)》,坚决扛起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林长令明确,一是要增强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深刻认识古树名木价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总结保护管理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风尚。二是要扛起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保护原则,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构建职责清晰的保护责任体系。三是要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依法审批、动态监测管理古树名木及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情况,培养古树名木保护乡土人才,加强古树名木基因资源保护利用研究,全面落实“一树一档”“一树一策”“一树一专家”的保护措施。四是要创新古树名木保护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名木公园,推行古树名木保险试点,创新“林长+”等模式,构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新机制。五是要依法打击损害古树名木行为。开展古树名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做好各类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遂宁市挂牌保护古树2459株,其中一级古树33株、二级古树267株、三级古树2159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