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第一次会议第0258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0-17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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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退函〔2023287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第一次会议0258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单木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退耕后续政策的建议》(第0258提案)收悉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补助政策

2014年起,前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补助陆续到期,考虑到政策到期影响退耕农户收入,我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级部门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争取中央后续支持政策。2017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两项补助政策:一是从2017年开始,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6。二是从2018年开始,对补助到期的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按照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安排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连续补助5年。

2022年,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补助期满后2014年开始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延5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0;退耕还草补助期限延长3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0元。

由于退耕还林还草的事权、财权均在中央,我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继续向中央汇报反映,争取更多的支持政策,助农增收,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二、关于提升森林质量

我省是森林资源大省,但是仍然存在较大比例低质低效林分(包含一部分退耕还林),一定程度制约我省林草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我省启动建设省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样板基地,目前已在全省建设省级样板基地20个,为不同区域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探索方式、积累经验。

为改变我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突出、经济等效益不高的现状,实现工程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单一生态效益向生态经济社会及文化多效益转变的转型发展目标,省林草局印发了《关于推动退耕还林还草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地方高质量推动工程建设。通过实施森林抚育、林种树种优化、品种改良更新、补植补栽等措施,改造升级、提质增效。并指导各地用足用好现有支农政策,统筹整合多渠道资金,鼓励和引导退耕农户和业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对退耕还林地开展集约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油茶、核桃等木本粮油和森林景观等产业基地,实现由单一经营向复合经营转变。推动特色林草产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文化和生态科普教育等新业态上新台阶,提升工程综合效益。

近期,我局正协同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农村农业厅出台我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五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贯彻意见,并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布置编制县级和省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争取双重项目和地方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提升退耕还林质量效益,切实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三、关于促进产业发展

我省积极支持将退耕还林林下种植、养殖统筹纳入林下经济发展体系。一是做好相关政策引导扶持。全省已先后出台了《四川省现代竹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四川省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园区主导产业之间通过林下种养、间种套种等方式相互联系,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同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有效结合,积极推广林下、竹下生态种养模式,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二是做好利益联结和示范带动。坚持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林业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培育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专合社、种植养殖大户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示范推广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无公害防治等技术措施,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目前,我省把储备林建设作为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抓手,全面发动各市(州)积极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优先在人工商品林和低产低效林中实施储备林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与国家储备林建设不存在政策矛盾,我局将优先把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

我省高度重视推进林草碳汇发展。近年来,在推动顶层设计、碳汇项目储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由于国内碳市场还没开放林草碳汇交易,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标准及审定程序还有待国家顶层设计明确。当前,林草碳汇发展的重点是加速建立碳汇项目培育机制、项目开发监测监管体系以及加强交易技术支撑,以便将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碳市场的激励功能,促进林草碳汇等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待国家有关碳汇项目开发顶层设计明确林草碳汇交易正式开放后,我省将退耕还生态林优先纳入区域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范围,开展相关林业碳汇贷款、碳汇保险绿色金融业务活动,促进林草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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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7 来源:

林退函〔2023287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第一次会议0258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单木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退耕后续政策的建议》(第0258提案)收悉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补助政策

2014年起,前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补助陆续到期,考虑到政策到期影响退耕农户收入,我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级部门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争取中央后续支持政策。2017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两项补助政策:一是从2017年开始,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6。二是从2018年开始,对补助到期的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按照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安排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连续补助5年。

2022年,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补助期满后2014年开始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延5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0;退耕还草补助期限延长3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0元。

由于退耕还林还草的事权、财权均在中央,我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继续向中央汇报反映,争取更多的支持政策,助农增收,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二、关于提升森林质量

我省是森林资源大省,但是仍然存在较大比例低质低效林分(包含一部分退耕还林),一定程度制约我省林草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我省启动建设省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样板基地,目前已在全省建设省级样板基地20个,为不同区域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探索方式、积累经验。

为改变我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突出、经济等效益不高的现状,实现工程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单一生态效益向生态经济社会及文化多效益转变的转型发展目标,省林草局印发了《关于推动退耕还林还草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地方高质量推动工程建设。通过实施森林抚育、林种树种优化、品种改良更新、补植补栽等措施,改造升级、提质增效。并指导各地用足用好现有支农政策,统筹整合多渠道资金,鼓励和引导退耕农户和业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对退耕还林地开展集约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油茶、核桃等木本粮油和森林景观等产业基地,实现由单一经营向复合经营转变。推动特色林草产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文化和生态科普教育等新业态上新台阶,提升工程综合效益。

近期,我局正协同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农村农业厅出台我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五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贯彻意见,并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布置编制县级和省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争取双重项目和地方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提升退耕还林质量效益,切实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三、关于促进产业发展

我省积极支持将退耕还林林下种植、养殖统筹纳入林下经济发展体系。一是做好相关政策引导扶持。全省已先后出台了《四川省现代竹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四川省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园区主导产业之间通过林下种养、间种套种等方式相互联系,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同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有效结合,积极推广林下、竹下生态种养模式,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二是做好利益联结和示范带动。坚持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林业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培育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专合社、种植养殖大户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示范推广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无公害防治等技术措施,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目前,我省把储备林建设作为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抓手,全面发动各市(州)积极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优先在人工商品林和低产低效林中实施储备林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与国家储备林建设不存在政策矛盾,我局将优先把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

我省高度重视推进林草碳汇发展。近年来,在推动顶层设计、碳汇项目储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由于国内碳市场还没开放林草碳汇交易,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标准及审定程序还有待国家顶层设计明确。当前,林草碳汇发展的重点是加速建立碳汇项目培育机制、项目开发监测监管体系以及加强交易技术支撑,以便将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碳市场的激励功能,促进林草碳汇等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待国家有关碳汇项目开发顶层设计明确林草碳汇交易正式开放后,我省将退耕还生态林优先纳入区域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范围,开展相关林业碳汇贷款、碳汇保险绿色金融业务活动,促进林草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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