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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5-27 来源:巡察办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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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7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组建巡察组先后对林长制工作处(项目评价中心)、草原管理处(站)、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站)、数字林草与科技处(站)等4个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林长制工作处(项目评价中心)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性人才方面做得不够问题。组建内部审计工作组,由处牵头领导任组长、中心牵头领导担任主审,与第三方审计机构人员联合开展工作。对照最新修订的《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梳理核心制度要点,积极派员参加2025年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培训班。针对2025年7月审计厅内部审计工作调研反馈意见,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逐项梳理问题、细化整改举措。优化调整评价中心岗位分工,明确内审人员不得同时兼任财务等不相容岗位;结合评价中心编制空缺情况,积极汇报争取补充审计财会专业人员,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二)干部职工协同配合力度不足问题。研究制定处和中心职责清单,明确处和中心具体职能职责,印发处和中心人员职责分工。2025年10月起,党支部坚持在每月的党员大会上或主题党日活动中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处和中心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讨论关于处和中心下一步工作安排和相关建议。积极鼓励青年干部参与“林草青年荟”“青年党员说”主题演讲比赛等主题活动。统筹安排人员参与年度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稿、工作动态信息等综合性文稿写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公文撰写等多方面工作能力。

(三)评价中心会议制度执行不全面问题。组织修订评价中心会议制度,将评价中心会议类型明确界定为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职工大会,细化了各类会议研究事项边界以及记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评价中心内部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职工大会,坚决杜绝以主任办公会议替代专题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明确专人负责评价中心会议记录工作,实行评价中心分管副主任、主任逐级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四)党支部缺乏“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问题。党支部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和11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四川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中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处室与直属单位联合党支部议事决策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定林长处(评价中心)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将林长处相关重要事项、评价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支委会议事决策范围。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党支部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要求,按照机关党委“两学一做”和党建工作安排相关要求,2025年10月起,坚持每月的支委会、党员大会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讲党课活动,按规定上报外出开展主题党日相关计划。安排一名党员专门负责每月支委会、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会和每季度主题党课等计划的起草和党支部会议记录,并由支部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逐级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完善。

(六)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问题。结合林长制考核、内部审计、资金稽查、财务管理等日常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再次开展党支部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工作,制定印发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

(七)“三公”经费使用监管有漏洞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组织评价中心财务管理人员对近3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求今后严把报销审核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有关规定,督促经办同志合理合规报销评价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严禁在非政府采购科目中支付。

(八)超范围使用公用经费问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有关规定。督促评价中心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办公费中支付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在办公设备购置中支付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严禁超范围使用办公经费。对采购的文件柜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明确专人负责使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财务报销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有关规定,督促评价中心财务人员今后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年度预算编制说明等有关规定支付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经费,严禁超范围使用差旅费。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清理评价中心购买的公务用车成品油预付卡使用情况,将预付卡剩余资金退回评价中心零余额账户并上缴财政,并将油卡使用登记表交回财务存档。将预存评价中心固定电话费、网络费已使用情况账单及时交回财务存档。截至2026年2月,预存固定电话费、网络费已全部使用完毕。认真核实2025年职工体检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合并使用的体检费已全部完成支付。修改完善评价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加油费、固定电话和网络费、体检费等使用,实行实报实销。联系劳务人员退回劳务费到评价中心基本户,并由出纳退回财政。完善评价中心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修改年度劳务合同。

(十)超规定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要求,对超过配置标准的打印机、文件柜,仍继续使用,将超出配置标准的文件柜用于存放评价中心档案资料。加强评价中心国有资产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打印机、文件柜配置计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台账,强化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

二、草原管理处(站)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局党组重点工作有差距方面。建立完善草产业发展专档资料,编制形成全省草原四库建设项目行动方案(初稿),形成《四川省草产业现状与对策研究》调研报告,支持条件适宜的天然草原科学有序开展多年生人工草地建植和草种扩繁生产。印发《四川省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川农函〔2025〕261号),优化饲草产业布局,制定扶持政策及保障措施。开展草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在饲草产业、草种业等方面的发展模式。支持项目主体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草种生产基地申报,指导地方积极申报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多年生人工草地建设,着力推动种养结合。赴西昌市指导凉山州审查2025年度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提升方案编制质量。派员赴阿坝州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管理实务”等专题授课。赴凉山州开展关于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方案编制以及项目审批等方面实用技术指导。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对《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管理制度》中“六、物资、服务和工程采购管理制度”“七、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完善《2021年全省草原监测报告》项目签订相关手续,包括项目采购报价函、采购事项及资金拨付的签报、站务会材料和会议纪要。对草原站2021—2025年所有采购项目开展了全面自查。已自查涉及委托业务所有资料,并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表述和佐证材料。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核和签订程序,并明确要求业务科室承担的项目,应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实际进展分期支付款项。项目工作未完成前,不得一次性付清项目资金。

(三)单位内部管理薄弱方面。修订完善草原站内控制度,补充采购过程中各科室、验收小组、站领导应履行的职能职责。完善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办公用品采购事项、支付通讯费、《四川省草原四库建设项目方案(2026—2030年)(含建议书)》技术委托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再次明确设立处务会专题记录本,制定处务会会议记录模板,明确记录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等要求。指定专人记录处务会和站务会。

(四)支委会作用发挥不够方面。制定《草原管理处(站)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规则》,并指定专人按记录模板记录支委会。研究确定处站2025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并经支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局直属机关纪委。支部书记主持起草了2025年度草原管理处(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把关。安排专人对班子成员2025年度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对比审核把关。

(五)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方面。草原站通过追溯确认补充了加班登记表和物资领取表,并已明确专人负责办公室物资采购与领取登记、加班登记记录等工作。对支出凭证的合规性与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对支出依据不充分的凭证一律予以退回,涉及的款项全额退还。复核所涉及的委托业务所有资料,对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开展自查自纠。对2022—2025年的凭证进行了自查自纠,共计发现5笔凭证未签字,并完成审核后补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审核和签批程序。修改记账凭证责任人,将制单人改为出纳,审核人改为分管领导,记账人改为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改为分管领导。由站办公室对站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将未纳入管理的资产纳入管理范围。制定《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集中学习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六)联系社会团体监督指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召开处务会专题通报关于四川棕宇草原生态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为研究中心)相关情况,主动联系研究中心相关人员一同前往四川省政务中心民政厅相关窗口咨询了解社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相关要求及程序,积极指导研究中心按要求开展申请注销登记相关工作。研究中心组建了清算组,刊登了债权债务公告,2026年1月完成了剩余资产捐赠、税务注销。

(七)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方面。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2025年新版),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草原处主要负责人与处内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草原站站长同站内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情况,结合专题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找准问题、促进整改。安排专人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和谈心谈话台账。

(八)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方面。全额退还多报销的差旅费补助。严格执行站管理制度中“费用报销制度”,报销人准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站财务人员审核,财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报站分管领导审签,审签后站出纳人员履行差旅报销程序。

三、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站)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重审批轻监管、重安排轻督查问题。印发监督检查机制,委托图斑核对并抽查已批准项目;印发三份文件推动整改销号。督察涉林草局8项任务,完成4项,其余按序推进,预计2026年9月、2027年3月和12月完成。2025年发现35个问题,完成29个,其余预计2026年12月完成。

(二)保护地站无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监测、自然教育工作具体举措问题。在剑阁县举办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管理培训,并赴马鞍山指导自然教育活动。《Zootaxa》发表黄龙保护地发现兰科新物种“黄龙舌喙兰”及4个昆虫新物种;马边大风顶保护区调查发现新物种马边鼬,新华社进行报道。印发自然教育规划编制大纲,指导老君山等5个自然保护区完成自然教育规划编制。指导九寨沟召开2025年世界自然遗产可持续发展合作交流会。

(三)未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段工作职责进行研究、无具体成效问题。印发2025年重点工作通知,在宜宾召开两次工作会,在泸州召开总结会。牵头召开川渝滇黔保护联盟工作会,展示合作共管协议成效,邀请专家讲解,谋划2026年重点工作。

(四)保护地站制度不健全、不科学,会议形式混乱等的问题。更正部分会议纪要,废止职工守则等过时制度,修订印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及决策程序,修改完善会议、请休假、租车、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则。

(五)执行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印发《保护地处站人员业务分工调整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召开第6次站职工会议学习《四川省自然保护地工作总站内部控制制度》。

(六)党支部支委会研究讨论内容及频次问题。完成保护地处(站)党支部换届改选,规范支委会议事内容。制定印发《保护地处站运行规则》,将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三重一大”事项等纳入支部会议研究。

(七)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党支部成立以来的工作记录开展“回头看”和再梳理,完成查缺补漏。在《保护地处站运行规则》中明确支委会主要任务。

(八)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完善报销手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差旅费用报销规定,加强凭证审核,严格执行报销制度;内控制度明确每年关账后抽查会计凭证。

(九)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9名职工购买惠蓉保的531元已退回财政专户。2025年度第6次站职工会议专题学习财经制度,对时任分管领导批评教育。

(十)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3台望远镜和2台夜视仪已补列保护地站固定资产账,完成实物盘点并与预算一体化账、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核对一致。印发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通知,规范资产管理全流程。

(十一)问题整改不力问题。多报销的30元差旅补助退回财政专户。组织保护地站职工学习差旅费报销规定,站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自查并形成2025年下半年内部财会监督报告。

(十二)未及时修订监管管理制度问题。制定《四川省大熊猫保护基金会监管办法》,修订完善《四川省大熊猫保护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川省大熊猫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督促指导力度不够问题。指导四川省大熊猫保护基金会完成换届,召开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通过章程修订草案。选派党建指导员规范党建工作。指导举办2026年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吸收高校专家学者进入理事会,推动业务活动开展。

四、数字林草与科技处(站)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局党组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邀请相关专家开展省科技奖申报专题培训,科技处对报奖成果进行严格审查和全程指导,2025年度进入网评数量较上年度显著增长。与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指导科研院所成功申报国家林草重点实验室2个。完成林草科技创新团队2025年年度绩效评估和2026年研究课题安排。广泛征集林草科技需求,形成“科技需求+科研责任”清单。印发成果库更新通知,加大成果入库宣传力度,从严审核入库成果,形成“申报+审核+入库”三张清单,入库通过率有效提升,2025年成功入库83项成果。编制《天府森林四库科技成果分析报告》,为下一步成果培育提供决策参考。开展人才申报政策宣讲,大力挖掘推荐人选。启动省级林草科技创新人才遴选。积极推荐专家申报“省林草局评审专家库”。

(二)关于行业监督监管不足方面。制定《科技处监督指导省林学会责任清单》。强化日常监管,每季度开展1次“面对面”现场监督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学会工作。督促指导学会做好财务审计和年检。实施项目分类管理,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长周期支持和年度管理”,开展中期评估和年度绩效评估;成果推广类项目实施项目任务合同管理,执行项目月报制,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对进度滞后项目进行分类研判,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加大指导督促力度。

(三)关于制度建设与执行落实有缺陷方面。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召开2次职工大会集中研讨,修订科技站《内控制度》,修改《内控制度》中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删除科技站《内控制度》中与相关规定相悖的休假考勤内容;全面自查科技处(站)相关制度,修订印发《四川省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管理办法》。依据科技站《内控制度》严格开展季度考核。优化完善会前学习制度。

(四)关于理论学习和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方面。制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根据相关学习要求,及时制定每月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任务,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确保学习任务按期完成。注重学用结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7次。

(五)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费方面。全额退还违规发放值班费。及时跟踪学习财务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情况。组织编制财务管理文件汇编,督促全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对个别报销凭证中缺失的凭据资料进行补充完善。修订《内控制度》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收支管理、公务接待、租车费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站职工对项目管理办法、公务租车等财务有关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严格落实《财务费用报销通用流程及审核要点》。全额退回违规报销燃油费。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省林草局财务相关培训2次,提升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七)关于支部民主决策制度存在缺失环节方面。制定完善支部《议事工作规则》。制定科技推广、林产品质检、创新团队等三个内部工作制度。凡涉及需民主决策的重要事项,严格按制度召开支委会研究。

(八)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制定《支部工作责任清单》,细化落实责任,确保“三会一课”严格、规范、有序执行。安排专人严格规范开展支委会记录。

(九)关于全省数字林草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方面。已在巡察期间完成领导小组调整。

(十)关于履行社会组织监管责任不到位方面。指导林学会修订印发《财务资产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4项制度。督促林学会已完成应退尽退,完善票据及佐证材料规范归档。加强预付账款台账管理。重新聘任新会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加费用报销的依据、标准及所需佐证材料明细。组织财务人员和学会员工学习相关财务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5月27日至6月17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83364113;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巡察办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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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7 来源:巡察办

2025年4月至7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组建巡察组先后对林长制工作处(项目评价中心)、草原管理处(站)、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站)、数字林草与科技处(站)等4个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林长制工作处(项目评价中心)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性人才方面做得不够问题。组建内部审计工作组,由处牵头领导任组长、中心牵头领导担任主审,与第三方审计机构人员联合开展工作。对照最新修订的《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梳理核心制度要点,积极派员参加2025年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培训班。针对2025年7月审计厅内部审计工作调研反馈意见,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逐项梳理问题、细化整改举措。优化调整评价中心岗位分工,明确内审人员不得同时兼任财务等不相容岗位;结合评价中心编制空缺情况,积极汇报争取补充审计财会专业人员,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二)干部职工协同配合力度不足问题。研究制定处和中心职责清单,明确处和中心具体职能职责,印发处和中心人员职责分工。2025年10月起,党支部坚持在每月的党员大会上或主题党日活动中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处和中心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讨论关于处和中心下一步工作安排和相关建议。积极鼓励青年干部参与“林草青年荟”“青年党员说”主题演讲比赛等主题活动。统筹安排人员参与年度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稿、工作动态信息等综合性文稿写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公文撰写等多方面工作能力。

(三)评价中心会议制度执行不全面问题。组织修订评价中心会议制度,将评价中心会议类型明确界定为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职工大会,细化了各类会议研究事项边界以及记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评价中心内部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职工大会,坚决杜绝以主任办公会议替代专题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明确专人负责评价中心会议记录工作,实行评价中心分管副主任、主任逐级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四)党支部缺乏“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问题。党支部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和11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四川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中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处室与直属单位联合党支部议事决策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定林长处(评价中心)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将林长处相关重要事项、评价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支委会议事决策范围。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党支部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要求,按照机关党委“两学一做”和党建工作安排相关要求,2025年10月起,坚持每月的支委会、党员大会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讲党课活动,按规定上报外出开展主题党日相关计划。安排一名党员专门负责每月支委会、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会和每季度主题党课等计划的起草和党支部会议记录,并由支部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逐级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完善。

(六)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问题。结合林长制考核、内部审计、资金稽查、财务管理等日常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再次开展党支部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工作,制定印发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

(七)“三公”经费使用监管有漏洞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组织评价中心财务管理人员对近3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求今后严把报销审核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有关规定,督促经办同志合理合规报销评价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严禁在非政府采购科目中支付。

(八)超范围使用公用经费问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有关规定。督促评价中心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办公费中支付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在办公设备购置中支付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严禁超范围使用办公经费。对采购的文件柜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明确专人负责使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财务报销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有关规定,督促评价中心财务人员今后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年度预算编制说明等有关规定支付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经费,严禁超范围使用差旅费。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清理评价中心购买的公务用车成品油预付卡使用情况,将预付卡剩余资金退回评价中心零余额账户并上缴财政,并将油卡使用登记表交回财务存档。将预存评价中心固定电话费、网络费已使用情况账单及时交回财务存档。截至2026年2月,预存固定电话费、网络费已全部使用完毕。认真核实2025年职工体检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合并使用的体检费已全部完成支付。修改完善评价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加油费、固定电话和网络费、体检费等使用,实行实报实销。联系劳务人员退回劳务费到评价中心基本户,并由出纳退回财政。完善评价中心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修改年度劳务合同。

(十)超规定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要求,对超过配置标准的打印机、文件柜,仍继续使用,将超出配置标准的文件柜用于存放评价中心档案资料。加强评价中心国有资产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打印机、文件柜配置计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台账,强化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

二、草原管理处(站)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局党组重点工作有差距方面。建立完善草产业发展专档资料,编制形成全省草原四库建设项目行动方案(初稿),形成《四川省草产业现状与对策研究》调研报告,支持条件适宜的天然草原科学有序开展多年生人工草地建植和草种扩繁生产。印发《四川省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川农函〔2025〕261号),优化饲草产业布局,制定扶持政策及保障措施。开展草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在饲草产业、草种业等方面的发展模式。支持项目主体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草种生产基地申报,指导地方积极申报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多年生人工草地建设,着力推动种养结合。赴西昌市指导凉山州审查2025年度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提升方案编制质量。派员赴阿坝州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管理实务”等专题授课。赴凉山州开展关于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方案编制以及项目审批等方面实用技术指导。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对《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管理制度》中“六、物资、服务和工程采购管理制度”“七、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完善《2021年全省草原监测报告》项目签订相关手续,包括项目采购报价函、采购事项及资金拨付的签报、站务会材料和会议纪要。对草原站2021—2025年所有采购项目开展了全面自查。已自查涉及委托业务所有资料,并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表述和佐证材料。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核和签订程序,并明确要求业务科室承担的项目,应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实际进展分期支付款项。项目工作未完成前,不得一次性付清项目资金。

(三)单位内部管理薄弱方面。修订完善草原站内控制度,补充采购过程中各科室、验收小组、站领导应履行的职能职责。完善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办公用品采购事项、支付通讯费、《四川省草原四库建设项目方案(2026—2030年)(含建议书)》技术委托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再次明确设立处务会专题记录本,制定处务会会议记录模板,明确记录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等要求。指定专人记录处务会和站务会。

(四)支委会作用发挥不够方面。制定《草原管理处(站)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规则》,并指定专人按记录模板记录支委会。研究确定处站2025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并经支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局直属机关纪委。支部书记主持起草了2025年度草原管理处(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把关。安排专人对班子成员2025年度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对比审核把关。

(五)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方面。草原站通过追溯确认补充了加班登记表和物资领取表,并已明确专人负责办公室物资采购与领取登记、加班登记记录等工作。对支出凭证的合规性与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对支出依据不充分的凭证一律予以退回,涉及的款项全额退还。复核所涉及的委托业务所有资料,对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开展自查自纠。对2022—2025年的凭证进行了自查自纠,共计发现5笔凭证未签字,并完成审核后补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审核和签批程序。修改记账凭证责任人,将制单人改为出纳,审核人改为分管领导,记账人改为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改为分管领导。由站办公室对站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将未纳入管理的资产纳入管理范围。制定《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集中学习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六)联系社会团体监督指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召开处务会专题通报关于四川棕宇草原生态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为研究中心)相关情况,主动联系研究中心相关人员一同前往四川省政务中心民政厅相关窗口咨询了解社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相关要求及程序,积极指导研究中心按要求开展申请注销登记相关工作。研究中心组建了清算组,刊登了债权债务公告,2026年1月完成了剩余资产捐赠、税务注销。

(七)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方面。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2025年新版),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草原处主要负责人与处内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草原站站长同站内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情况,结合专题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找准问题、促进整改。安排专人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和谈心谈话台账。

(八)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方面。全额退还多报销的差旅费补助。严格执行站管理制度中“费用报销制度”,报销人准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站财务人员审核,财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报站分管领导审签,审签后站出纳人员履行差旅报销程序。

三、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站)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重审批轻监管、重安排轻督查问题。印发监督检查机制,委托图斑核对并抽查已批准项目;印发三份文件推动整改销号。督察涉林草局8项任务,完成4项,其余按序推进,预计2026年9月、2027年3月和12月完成。2025年发现35个问题,完成29个,其余预计2026年12月完成。

(二)保护地站无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监测、自然教育工作具体举措问题。在剑阁县举办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管理培训,并赴马鞍山指导自然教育活动。《Zootaxa》发表黄龙保护地发现兰科新物种“黄龙舌喙兰”及4个昆虫新物种;马边大风顶保护区调查发现新物种马边鼬,新华社进行报道。印发自然教育规划编制大纲,指导老君山等5个自然保护区完成自然教育规划编制。指导九寨沟召开2025年世界自然遗产可持续发展合作交流会。

(三)未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段工作职责进行研究、无具体成效问题。印发2025年重点工作通知,在宜宾召开两次工作会,在泸州召开总结会。牵头召开川渝滇黔保护联盟工作会,展示合作共管协议成效,邀请专家讲解,谋划2026年重点工作。

(四)保护地站制度不健全、不科学,会议形式混乱等的问题。更正部分会议纪要,废止职工守则等过时制度,修订印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及决策程序,修改完善会议、请休假、租车、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则。

(五)执行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印发《保护地处站人员业务分工调整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召开第6次站职工会议学习《四川省自然保护地工作总站内部控制制度》。

(六)党支部支委会研究讨论内容及频次问题。完成保护地处(站)党支部换届改选,规范支委会议事内容。制定印发《保护地处站运行规则》,将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三重一大”事项等纳入支部会议研究。

(七)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党支部成立以来的工作记录开展“回头看”和再梳理,完成查缺补漏。在《保护地处站运行规则》中明确支委会主要任务。

(八)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完善报销手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差旅费用报销规定,加强凭证审核,严格执行报销制度;内控制度明确每年关账后抽查会计凭证。

(九)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9名职工购买惠蓉保的531元已退回财政专户。2025年度第6次站职工会议专题学习财经制度,对时任分管领导批评教育。

(十)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3台望远镜和2台夜视仪已补列保护地站固定资产账,完成实物盘点并与预算一体化账、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核对一致。印发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通知,规范资产管理全流程。

(十一)问题整改不力问题。多报销的30元差旅补助退回财政专户。组织保护地站职工学习差旅费报销规定,站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自查并形成2025年下半年内部财会监督报告。

(十二)未及时修订监管管理制度问题。制定《四川省大熊猫保护基金会监管办法》,修订完善《四川省大熊猫保护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川省大熊猫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督促指导力度不够问题。指导四川省大熊猫保护基金会完成换届,召开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通过章程修订草案。选派党建指导员规范党建工作。指导举办2026年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吸收高校专家学者进入理事会,推动业务活动开展。

四、数字林草与科技处(站)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局党组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邀请相关专家开展省科技奖申报专题培训,科技处对报奖成果进行严格审查和全程指导,2025年度进入网评数量较上年度显著增长。与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指导科研院所成功申报国家林草重点实验室2个。完成林草科技创新团队2025年年度绩效评估和2026年研究课题安排。广泛征集林草科技需求,形成“科技需求+科研责任”清单。印发成果库更新通知,加大成果入库宣传力度,从严审核入库成果,形成“申报+审核+入库”三张清单,入库通过率有效提升,2025年成功入库83项成果。编制《天府森林四库科技成果分析报告》,为下一步成果培育提供决策参考。开展人才申报政策宣讲,大力挖掘推荐人选。启动省级林草科技创新人才遴选。积极推荐专家申报“省林草局评审专家库”。

(二)关于行业监督监管不足方面。制定《科技处监督指导省林学会责任清单》。强化日常监管,每季度开展1次“面对面”现场监督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学会工作。督促指导学会做好财务审计和年检。实施项目分类管理,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长周期支持和年度管理”,开展中期评估和年度绩效评估;成果推广类项目实施项目任务合同管理,执行项目月报制,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对进度滞后项目进行分类研判,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加大指导督促力度。

(三)关于制度建设与执行落实有缺陷方面。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召开2次职工大会集中研讨,修订科技站《内控制度》,修改《内控制度》中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删除科技站《内控制度》中与相关规定相悖的休假考勤内容;全面自查科技处(站)相关制度,修订印发《四川省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管理办法》。依据科技站《内控制度》严格开展季度考核。优化完善会前学习制度。

(四)关于理论学习和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方面。制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根据相关学习要求,及时制定每月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任务,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确保学习任务按期完成。注重学用结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7次。

(五)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费方面。全额退还违规发放值班费。及时跟踪学习财务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情况。组织编制财务管理文件汇编,督促全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对个别报销凭证中缺失的凭据资料进行补充完善。修订《内控制度》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收支管理、公务接待、租车费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站职工对项目管理办法、公务租车等财务有关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严格落实《财务费用报销通用流程及审核要点》。全额退回违规报销燃油费。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省林草局财务相关培训2次,提升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七)关于支部民主决策制度存在缺失环节方面。制定完善支部《议事工作规则》。制定科技推广、林产品质检、创新团队等三个内部工作制度。凡涉及需民主决策的重要事项,严格按制度召开支委会研究。

(八)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制定《支部工作责任清单》,细化落实责任,确保“三会一课”严格、规范、有序执行。安排专人严格规范开展支委会记录。

(九)关于全省数字林草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方面。已在巡察期间完成领导小组调整。

(十)关于履行社会组织监管责任不到位方面。指导林学会修订印发《财务资产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4项制度。督促林学会已完成应退尽退,完善票据及佐证材料规范归档。加强预付账款台账管理。重新聘任新会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加费用报销的依据、标准及所需佐证材料明细。组织财务人员和学会员工学习相关财务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5月27日至6月17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83364113;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巡察办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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