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中央、省委财政林草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提高项目入库质量,省林草局研究制订了《2023年中央和省级林草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和《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林草转移支付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并于近日印发通知对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通知要求,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含扩权县)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内容和基本要求,结合项目落地实施的客观条件,参照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按具体项目分别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州)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市(州)林草主管部门对县级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统筹排序后汇总报送省林草局。
通知明确,建立项目申报由规划财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具体组织指导的工作机制,坚持统一布置、统一汇总、统一报送,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受理临时性申报或申报需求调整。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的沟通对接,抓好对所辖县(市、区)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审核把关和项目排序。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落实项目资金申报的主体责任,对项目落地实施的客观条件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林草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林规函〔2022〕479号)
附件: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林草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林规函【2022】4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