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告公示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9 来源:森防站 作者: 字体:
分享到: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公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为推进行政事务便利化,按照“依法放权、按需放权、应放尽放”以及改革过渡期事务不断档的原则,现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委托给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等159个单位实施审批的省际间林草植物检疫证书(出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出省)核发。

委托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等159个单位实施,法律后果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承担。159个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各自承担。

二、委托时间

委托事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对其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可提前进行变更、中止或终止,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159个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自2023年1月1日起,请符合本公告适用范围的申请人到上述受委托单位申办以上行政许可事项。159个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窗口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36号窗口

邮编:610000

联系方式:028-86954035

五、其他要求

159个受委托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依本公告受理上述委托行政许可申请,并依据四川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行审核办理上述行政许可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省际间林草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委托核发单位列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

2022年12月28日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公告2022年第1号

附件.四川省省际间林草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委托核发单位列表

当前位置: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9 来源:森防站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公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为推进行政事务便利化,按照“依法放权、按需放权、应放尽放”以及改革过渡期事务不断档的原则,现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委托给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等159个单位实施审批的省际间林草植物检疫证书(出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出省)核发。

委托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等159个单位实施,法律后果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承担。159个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各自承担。

二、委托时间

委托事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对其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可提前进行变更、中止或终止,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159个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自2023年1月1日起,请符合本公告适用范围的申请人到上述受委托单位申办以上行政许可事项。159个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窗口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36号窗口

邮编:610000

联系方式:028-86954035

五、其他要求

159个受委托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依本公告受理上述委托行政许可申请,并依据四川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行审核办理上述行政许可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省际间林草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委托核发单位列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

2022年12月28日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公告2022年第1号

附件.四川省省际间林草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委托核发单位列表

网站导航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81 网站运维电话:028-832286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6 蜀ICP备1903940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