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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字体: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四川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省林草局2026年第6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通知》(川林规发〔2021〕6号)失效。

附件:四川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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