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省森防指办公室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预计1月21日—25日攀枝花市北部、甘孜州西南部、凉山州西部和中部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将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涉及甘孜州乡城县、稻城县,凉山州西昌市、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德昌县、会理市,攀枝花市米易县、盐边县等9个县级行政单位。
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时,预警地区原则上同步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其中源头防控措施有八条:
1.加强对林牧区及林缘地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周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封禁区域。
4.停止野外用火审批,林牧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一律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含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施工工地)。
5.严格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6.巡山护林护草员、瞭望员、卡防点值守人员应当全员上岗,加密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严格进山入林检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增设必要临时检查卡点,实现进山入林口全覆盖。
7.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应当根据气象部门大风预警对预警范围内输配电线路加大巡护监测频次。如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对穿越林牧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采取拉闸断电措施。
8.通过各类平台、媒介加强预警信息、禁火令、封山令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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