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村民因烧稻草而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被告人杨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村民杨某在自家田里焚烧稻草时,不慎将附近干草、枯枝等可燃物点燃,火势迅速向山间蔓延,造成附近50余户村民的林地被烧毁。经鉴定,该起火灾的过火面积为23.97公顷,其中包括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案发后,杨某向受损农户赔礼道歉后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