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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西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案例警示
发布日期:2025-01-16 来源:西昌发布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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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小孩玩火须担责 造成损失家长赔

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然而,覆车继轨,蹈袭覆辙。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案例二】隐患清理不及时 造成山火难挽回

2024年3月4日15时42分,西昌市巴汝镇河边村3组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484人全力扑救,明火于3月5日7时58分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次生灾害。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盐源县黑水河二级电站米寨至官地110kv输电线路在大风作用下或塔上鸟类活动造成47#杆塔顶部树枝等异物掉落,使B相引流线和铁塔导通,产生单相接地故障后引燃地面杂草树木后引发火灾,过火面积43.7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7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企业责任,追偿火灾损失70万元。

【案例三】违规用火接水管 酿成大祸惹刑灾

2023年4月10日15时55分,西昌市海南街道办大石板社区发生森林火灾,经西昌市及周边县、市专业扑火队伍1067人全力扑救,明火于4月11日10时50分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村民吉次某某在林区维修入户水管时,使用打火机灼烧胶管,胶管滴落引燃地上的松毛草引发火灾,过火面积31.9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2.71公顷,造成森林生态价值损失和其他损失共计2844.6万元。2023年9月24日,经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认定,吉次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别让一次疏忽和侥幸,毁掉幸福人生,留下终身悔恨。让我们携手并进,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严禁野外用火,不乱扔烟蒂,不焚烧秸秆,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火屏障,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贡献出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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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西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案例警示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西昌发布

【案例一】小孩玩火须担责 造成损失家长赔

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然而,覆车继轨,蹈袭覆辙。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案例二】隐患清理不及时 造成山火难挽回

2024年3月4日15时42分,西昌市巴汝镇河边村3组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484人全力扑救,明火于3月5日7时58分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次生灾害。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盐源县黑水河二级电站米寨至官地110kv输电线路在大风作用下或塔上鸟类活动造成47#杆塔顶部树枝等异物掉落,使B相引流线和铁塔导通,产生单相接地故障后引燃地面杂草树木后引发火灾,过火面积43.7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7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企业责任,追偿火灾损失70万元。

【案例三】违规用火接水管 酿成大祸惹刑灾

2023年4月10日15时55分,西昌市海南街道办大石板社区发生森林火灾,经西昌市及周边县、市专业扑火队伍1067人全力扑救,明火于4月11日10时50分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村民吉次某某在林区维修入户水管时,使用打火机灼烧胶管,胶管滴落引燃地上的松毛草引发火灾,过火面积31.9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2.71公顷,造成森林生态价值损失和其他损失共计2844.6万元。2023年9月24日,经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认定,吉次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别让一次疏忽和侥幸,毁掉幸福人生,留下终身悔恨。让我们携手并进,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严禁野外用火,不乱扔烟蒂,不焚烧秸秆,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火屏障,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贡献出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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