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11
来源:林长处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需要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行林长制,将给社会公众搭建参与森林草原保护的平台和反映森林草原保护发展问题的快捷通道。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林长制工作中。全省各地的重点区位和显著位置,以村或工区为单元,统一规范设置了信息完整的林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布县、乡两级副林长和村级“一长两员”的职责范围与联系方式,如果群众发现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私挖滥采等破坏林草资源的问题,可以向林长进行投诉举报并监督处理过程。同时,引导鼓励各地将林长制写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支持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护林实践,争当“民间林长”,管住身边人、管住外来人,确保火源不进山、林区不吸烟、野外不烧火,共同营造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广大的基层老百姓是全省林草资源的保护者和监督员,各级林长办将继续创新方式,鼓励公众监督,加强社会共建,共同为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四川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