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工作安排,省林草局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活动中,一方面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等形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合同份额,为中小企业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明令禁止收取无明文规定的保证金等,有效减轻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压力。
2024年度,省林草局政府采购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落实资金共计1,410.34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44.69万元,占预留总额的 10.25%。目前,已完成执行情况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