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切实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依据《国家公园法》《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法规,我省会同陕西、甘肃两省共同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空间管控与利用、保护管理能力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科学研究、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等6个专项实施方案,经三省林草主管部门分别审议、联合签发,已正式印发。6个方案是落实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安排,是今后一段时期高质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与国务院批复的公园范围一致,规划期自2025年起至2030年止。
空间管控与利用专项实施方案将一般控制区细分为生态修复、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传统利用三类二级区域,并叠加重要竹林资源管控区、鱼类季节性短距离洄游保护带和生态廊道三类功能区;保护管理能力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对保护管理用房、巡护路网、界桩界碑、标识标牌等作出系统安排;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大熊猫局域种群保护、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生态廊道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保护管理成效评估等保护修复措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专项实施方案针对川金丝猴、雪豹、光叶蕨等10个物种,从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监测等方面制定保护计划;科学研究专项实施方案围绕种群动态与响应机制、栖息地原真性完整性维护等五个方向部署科研项目,并布局野外科学研究观测站和国家公园监测平台;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专项实施方案统筹自然教育场域、自然解说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生态体验线路、配套设施建设、访客管理、品牌建设和自然教育融合发展等内容。
为抓好方案落地,近日,省林草局栖息地处会同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赴陕西省林业局、甘肃省林草局开展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座谈,就解读重点、解读方式及跨区域培训等形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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