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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四川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日期:2023-07-17 来源:生态处 作者:黄文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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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四川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通过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建设,优化空间布局、强化科技支撑、创新政策机制,不断提升林草资源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和推进美丽四川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科学编制国土绿化相关规划、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创新管理和政策、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等7项主要任务。重点规划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试点、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城市创建、“天府森林粮库”基地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古树名木保护和珍稀林木培育等10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引领带动四川国土科学绿化走深走实,取得更多更好成效。

《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探索林草生态系统治理模式和机制。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500万亩,中幼林抚育450万亩,治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区50万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860万亩。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高位谋划推动,由国家林草局分管副局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总牵头,统筹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要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政策和管理机制,保障建设要素;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科学绿化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绿化成效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将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林长制目标考核管理。

四川作为全国首批7个建设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之一,下一步,将严格对标对表,持续深化局省共建机制,协同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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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四川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7-17 来源:生态处

近日,省政府、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四川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通过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建设,优化空间布局、强化科技支撑、创新政策机制,不断提升林草资源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和推进美丽四川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科学编制国土绿化相关规划、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创新管理和政策、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等7项主要任务。重点规划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试点、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城市创建、“天府森林粮库”基地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古树名木保护和珍稀林木培育等10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引领带动四川国土科学绿化走深走实,取得更多更好成效。

《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探索林草生态系统治理模式和机制。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500万亩,中幼林抚育450万亩,治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区50万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860万亩。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高位谋划推动,由国家林草局分管副局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总牵头,统筹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要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政策和管理机制,保障建设要素;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科学绿化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绿化成效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将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林长制目标考核管理。

四川作为全国首批7个建设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之一,下一步,将严格对标对表,持续深化局省共建机制,协同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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