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管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熊猫国家公园立法工作,于今年3月底二次审议《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并会同陕西省、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共同管理的决定(草案)》(初稿)。
5月8日至9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前往阿坝、成都等地,就进一步推动立法工作开展、提高立法审议质量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副主任刘坪、朱家德,秘书长贾瑞云参加调研。
调研组详细了解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管理总体情况,并征求相关方面对《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共同管理的决定(草案)》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取得的成效,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修改完善好《条例》和《决定》草案,争取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城环资委分党组书记、副主任委员杨晓明,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四川省林草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局长李天满,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专职副局长陈宗迁,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总规划师王鸿加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