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近日,省林草局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坚持便民利民、简政放权、不增加行政相对人负担的原则,严格遵循上位规定,紧扣四川省实际,充分吸纳现行政策和工作要求。共包括7部分内容,一是明确建设项目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二是规定建设项目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初审、查验、转报等程序;三是规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办理应符合的条件要求;四是明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先行用地、项目变更、林木采伐、延期逾期、违规用地等9个方面特别规定;五是规定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监管工作要求;六是规定行政许可办理要件、审核、事后的监管责任;七是对有关术语进行解释。
《规范》自2022年10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川林发〔2017〕6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