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近日,我局商省委编办、财政厅、公安厅和自然资源厅,起草并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印发《2020年度森林资源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方案》针对2020年国家森林资源监督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各市(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梳理监督报告反映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求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完善涉林草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林草能力建设,常态化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