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林草部门牵头工作,根据《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凉林发[2020]133号)安排,7月16至22日,凉山州林草原局督查组到西昌市安哈镇、巴汝镇、四合乡、东河乡、普诗乡、玛增依乌乡和普格县螺髻山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督查。
此次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共发现4个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督查组强调,一是扶持企业对林下可燃物特别是紫茎泽兰等有害生物进行加工利用,如机制炭、有机肥。二是结合其他县和乡镇实际,适当推广安哈镇对林区岗哨员、护林员在林区巡山护林时采用手环代替APP更高效(通讯信号)更经济的做法,进一步提高巡山护林成效。三要结合当前凉山州雨季期和林草树木生长期,将林草树木杂草清除工作推迟到10月、11月,为今冬明春防火期做好预防。四是提高工资待遇,将林区岗哨员、巡山护林员、专业或半专业打火队员进行混合建设,3-5人为一组,巡山护林时带上装备、集体巡山,发现火情时及时上报并及时开展扑救。五是效仿脱贫攻坚的方式,采取县市、乡镇、村、组干部人人包户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集合力量,细化举措,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