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级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28号)精神,省林草局于6月9日完成各二级预算单位年度预算分解批复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规定。要求各二级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级政府要坚持真正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支出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剂。严格执行《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20﹞1号)等规定,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力度,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不得超预算开支“三公”经费。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各二级预算单位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省国库或财政专户,认真组织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提前谋划,统筹协调,加快支出预算进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政府采购业务,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要求各二级预算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及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强化单位内部监督检查,确保单位预算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