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退耕农户管护责任,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防止出现毁林复垦现象,国家林草局将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到期任务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先后下达宝兴县资金3笔,共计150余万元。
近日,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宝兴林业改革发展需要,全县启动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性文件精神,做到“读懂、吃透、学扎实”;二是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根据2019年度退耕还林县级检查验收结果,统计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农户信息表,务求详细、准确、无遗漏。
此次资金兑付,涉及全县7个乡镇的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地面积4.6余万亩,将惠及近万户退耕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