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遂宁市林业局督导组到安居区玉丰镇某动物乐园,现场督导土拨鼠处置工作。安居区森林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和玉丰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此次行动。
今年1月,安居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在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期间,发现玉丰镇某动物乐园养殖2只土拨鼠,根据疫情防控规定,立即对其进行了管控、隔离。经调查核实,该动物系2019年10月从山东省嘉祥县大河养殖场租运而来,租用时间3年,无引种、检疫证明,存在安全隐患。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须立即进行处置,消除疫情传播风险。经与业主协商同意,工作组立即对2只土拨鼠采用人工注射方式进行灭杀,并进行消毒后深埋处置。
督导组强调,业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引种、检疫证明一定要必备,把风险降到最低,要对广大人民群众健康负责;属地政府要加强对土拨鼠掩埋地的管控,树立警示牌,阻止村民破坏,严防二次污染与伤害;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随后,督导组现场听取了安居区野生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深入安居区国贸大市场检查家禽售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