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2日,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广安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天然林保护修复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天然林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到2021年,有效保护全市38.56万亩天然林资源,科学划定重点保护修复区域,落实保护修复责任、制定保护修复措施。到2035年,全市天然林持续稳定,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优美生态环境和丰富林产品的需求,全面实现广安市天然林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管护制度,确定保护重点区域,全面落实保护责任,加强管护能力建设;严格用途管控,实施休养生息,严管林地占用,科学开发利用;建立修复制度,科学修复退化天然林;落实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制,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支持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提高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