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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禁食野生动物退出工作
发布日期:2020-10-16 来源:广安市林业局 作者:张艳丽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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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30日,广安市禁食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率达到100%,存栏动物处置率达到100%,已全部完成野生动物退出补偿资金兑现工作,共兑现补偿资金1960余万元。

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底数。及时组织各区市县(园区)对辖区内人工繁育主体逐一进行摸底调查,摸清了人工繁育主体数量、饲养品种、存栏数量、存栏重量及许可证件、经营利用方向、从业人员信息、在营停业状态等情况。据前期摸底调查,全市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人工繁育主体152家,其中无存栏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主体40家,有存栏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主体112家、饲养动物727万余头(只、条)。5月下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颁布和蛙类管理政策明确后,全市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需退出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53家、饲养动物12万余头(只、条)。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封控隔离。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项督导组赴各区市县(园区)督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监督管理工作,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封控隔离、消毒防疫等情况。各区市县(园区)“一对一”地对人工繁育场所进行监管,落实了封控隔离措施、封控隔离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全市累计派出946个检查组(次),督查人工繁育场所1449处(次)。

厘清处置思路,分类有序退出。充分尊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意愿,根据各类动物习性和特点,按照“关闭退出一批、转变用途一批、移交管理一批”的思路,科学分类退出,及时消化存量。一是关闭退出,及时处置蛇类、竹鼠、豪猪等46家人工繁育主体的存栏动物;二是转变用途,帮扶蛇类、蓝孔雀、蟾蜍等7家人工繁育主体转产转业;三是移交管理,对纳入家禽家畜和水生动物管理的59家人工繁育主体,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管理。

强化部门联动,稳步妥善处置。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组织乡镇和林业、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现场核实锁定禁食类野生动物存栏数据,并承诺按照省上出台的指导标准进行补偿。目前,全市已对46家人工繁育主体存栏野生动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处置动物8.25万余头(只、条),兑现补偿资金1960余万元。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网络平台、悬挂标语、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座谈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全国人大《决定》,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政策,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各区市县(园区)建立微信群,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一对一”地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并将告示、公告张贴到每个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农(集)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全市累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4万余份,在四川手机报、绿色天府、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报道20余次。

及时沟通疏导,抓实信访维稳。坚持把信访维稳与封控隔离、后续处置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建立信访维稳台账,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实时掌握动态,及时发现苗头,积极沟通处理。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群,加大上门服务力度,充分听取诉求,做好解释、说服、引导等工作。在后续处置工作中,及时召集部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召开禁食野生动物后续支撑政策工作座谈会2次,充分听取了利益相关方意见,依法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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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禁食野生动物退出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广安市林业局

截至9月30日,广安市禁食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率达到100%,存栏动物处置率达到100%,已全部完成野生动物退出补偿资金兑现工作,共兑现补偿资金1960余万元。

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底数。及时组织各区市县(园区)对辖区内人工繁育主体逐一进行摸底调查,摸清了人工繁育主体数量、饲养品种、存栏数量、存栏重量及许可证件、经营利用方向、从业人员信息、在营停业状态等情况。据前期摸底调查,全市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人工繁育主体152家,其中无存栏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主体40家,有存栏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主体112家、饲养动物727万余头(只、条)。5月下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颁布和蛙类管理政策明确后,全市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需退出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53家、饲养动物12万余头(只、条)。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封控隔离。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项督导组赴各区市县(园区)督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监督管理工作,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封控隔离、消毒防疫等情况。各区市县(园区)“一对一”地对人工繁育场所进行监管,落实了封控隔离措施、封控隔离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全市累计派出946个检查组(次),督查人工繁育场所1449处(次)。

厘清处置思路,分类有序退出。充分尊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意愿,根据各类动物习性和特点,按照“关闭退出一批、转变用途一批、移交管理一批”的思路,科学分类退出,及时消化存量。一是关闭退出,及时处置蛇类、竹鼠、豪猪等46家人工繁育主体的存栏动物;二是转变用途,帮扶蛇类、蓝孔雀、蟾蜍等7家人工繁育主体转产转业;三是移交管理,对纳入家禽家畜和水生动物管理的59家人工繁育主体,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管理。

强化部门联动,稳步妥善处置。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组织乡镇和林业、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现场核实锁定禁食类野生动物存栏数据,并承诺按照省上出台的指导标准进行补偿。目前,全市已对46家人工繁育主体存栏野生动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处置动物8.25万余头(只、条),兑现补偿资金1960余万元。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网络平台、悬挂标语、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座谈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全国人大《决定》,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政策,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各区市县(园区)建立微信群,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一对一”地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并将告示、公告张贴到每个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农(集)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全市累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4万余份,在四川手机报、绿色天府、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报道20余次。

及时沟通疏导,抓实信访维稳。坚持把信访维稳与封控隔离、后续处置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建立信访维稳台账,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实时掌握动态,及时发现苗头,积极沟通处理。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群,加大上门服务力度,充分听取诉求,做好解释、说服、引导等工作。在后续处置工作中,及时召集部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召开禁食野生动物后续支撑政策工作座谈会2次,充分听取了利益相关方意见,依法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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