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上午,根据省政府安排,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包建华组织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安排落实省第十三届人大省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地区《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
包建华说,落实审议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抓手,是建设长江黄河重要生态屏障的客观要求,也是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的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会议对省天然林保护中心起草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地区《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工作方案进行研究和完善。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创新管护措施,科学做好天然林保护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实现天然林保护的经济效益”“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木材替代行动”“重视森林防火,做好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四个办理事项逐项研究,进一步细化主要工作内容,落实和增补局内牵头处室和单位,明确审议意见办理时限等。
参加会议的有局规划改革发展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森林草原防火处、行政审批处、省天然林保护中心、省林业工作总站等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