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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落地落实
发布日期:2019-08-05 来源:攀枝花市林业局 作者:何雪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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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四项措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

一是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执法程序的合法、清晰地表述适用法律的法理、说透处罚自由裁量确定的合理性,使文书做到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精炼、详略得当、叙事完整、说理充分,也使违法人员对自己违反的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的行政处罚有清楚的了解。

二是开展案件回访。办案部门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证人、护林员、村社干部,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认真倾听他们对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为林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开展案件回访,拉近了民警与案件当事人的距离,赢得了当事人、林区群众对森林公安机关的理解和信赖,回访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在案件办理中开展涉林法律法规宣传。执法人员将涉林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整个执法办案活动中,在询问违法行为人时也会对违法行为人开展所涉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并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林区法治宣传活动。主动开展走访入户、走进工地、走进涉林企业、走进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刊登森林公安机关侦破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制作电视专题片,对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与法院密切协作,到涉林案件发生地进行公开审判,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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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19-08-05 来源:攀枝花市林业局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四项措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

一是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执法程序的合法、清晰地表述适用法律的法理、说透处罚自由裁量确定的合理性,使文书做到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精炼、详略得当、叙事完整、说理充分,也使违法人员对自己违反的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的行政处罚有清楚的了解。

二是开展案件回访。办案部门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证人、护林员、村社干部,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认真倾听他们对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为林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开展案件回访,拉近了民警与案件当事人的距离,赢得了当事人、林区群众对森林公安机关的理解和信赖,回访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在案件办理中开展涉林法律法规宣传。执法人员将涉林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整个执法办案活动中,在询问违法行为人时也会对违法行为人开展所涉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并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林区法治宣传活动。主动开展走访入户、走进工地、走进涉林企业、走进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刊登森林公安机关侦破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制作电视专题片,对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与法院密切协作,到涉林案件发生地进行公开审判,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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