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征收退耕还林地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对退耕还林地的占用征收,坚持不占和少占的原则,对涉及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等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的,要从严把关,完善审批手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征占用。
《通知》强调,对确需占用征收补助政策尚未到期退耕还林地的,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执行,实行“占一补一”。对确需占用征收补助期满退耕还林地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原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