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狠抓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墙。半年来,无一起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半小时扑救”机制的要求,各乡镇修订完善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组与林农及业主层层签订责任书。
二是物资投入到位。县政府将森林防火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争取、投入护林防火资金460万元,用于更新灭火等物资、修建防火通道24公里、聘请专职巡山护林员413人对各乡镇重点林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巡山护林。
三是宣传教育到位。播放宣传《森林防火戒严令》、森林防火知识、森林防火警示标语1650余条(次),发放各类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0万余份,森林防火宣传车巡回宣传,出动各级森林防火宣传人员3000余人次,发送森林防火短信20万条次。开展“我和村小有个约定”送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20余场,覆盖乡镇7个、村级学校20余所。开展扑火基本知识、扑灭技能(机具)培训、应急演练,培训人数达1000余人,涉及15个乡镇。
四是值班值守到位。坚持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制度,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及时发布气象局关于森林火警的预警信息,在森林火险天气及时监控,实现了森林火警早发现,早组织,早处置。防火戒严期间,县、乡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随时掌握了解防火动态、火情信息,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和调度指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