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年度天然林保护实施情况,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成效考核监督,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天然林保护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办天字〔2019〕135号)精神,9月16日—10月2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来川开展了2019年天然林保护情况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内容包括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和森林管护任务落实情况;森林培育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中央资金到位、分解、使用、兑现和管理,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落实和兑现情况;地方天然林目标责任考核制落实,以及机构队伍建设、信息化管理、效益监测、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和日常管理等。核查方式为在省级复查、县级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采取核查信息报送和现场核实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全样本机械随机抽样的方法按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抽中的单位有通江县、金堂县、马边县和南坪林业局等14个县(局)级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