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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5-20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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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情况

1.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

2021年,国家下达我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34472万元,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326947万元,国土绿化支出85104万元(含用于林木良种补助1638万元,造林补助25662万元,森林抚育补助42804万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15000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5010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支出17411万元(含湿地保护修复补助6636万元,森林防火补助211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4130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2430万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2096万元)。

2.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国有天然林管护16375.2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1717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1046.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8990.45万亩,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5567亩,造林50万亩,森林抚育78.84万亩,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人工造林1万亩,退化林补造修复6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1220.62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个,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的湿地2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19.29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林业科技推广项目9个。

3.我省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资金情况,我省共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34472万元,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326947万元(含用于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补助147752万元,护林员补助16000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747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35723万元);国土绿化支出85104万元(含用于林木良种补助1638万元,造林补助23900万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15000万元,森林抚育补助17059.82万元,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24414.03万元,林业贷款贴息3092.15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5010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17411万元(含用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3000万元,湿地保护恢复补助1000万元,森林防火补助768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4130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601万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000万元)。

4.我省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我省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国有林管护16375.2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1811.62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1046.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8993.4万亩,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9338.3亩,造林50万亩,森林抚育85.29万亩,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人工造林1万亩,退化林补造修复6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1220.7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4个,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的湿地2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19.3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4个。其中我省下达的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森林抚育面积、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面积、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数量、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个数均大于国家下达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接到中央资金文件后,我省按照工作流程全额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截至评价日,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已执行362455.02万元,执行率83.42%。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印发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草原专项资金安排与人为火灾挂钩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和发放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织开展了林草建设项目清理,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级抽取10个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6个县开展重点资金稽查。三是依托“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基础支撑平台,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用于县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前的审核、审批,规范了兑现流程,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阳光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省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16375.2万亩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完成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1811.62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1046.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8993.4万亩管护。围绕大规模绿化全川工作,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完成造林补助面积39.53万亩(全省完成营造林60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23%,森林抚育70.36万亩,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人工造林0.2万亩,完成退化林补造修复1.499万亩,完成国家良种基地建设19338.3亩,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1146.73万亩,完成有害生物防治681.2万亩。对1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安排2个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3000万元。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2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大于85%。森林火灾受害率0.0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59‰。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16375.2万亩已完成,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1811.62万亩已完成、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1046.55万亩已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8993.4万亩已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已完成1146.73万亩,占应完成任务1220.7万亩的93.94%,达到绩效目标80%的要求。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全省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5%,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08‰,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59‰,人工林成活率85%,退化林补造修复验收合格率90%,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均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经统筹,我省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人工造林平均成本3677元/亩,退化林补造修复平均成本2807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人工造林,带动就业人数22.94万人,带动全民义务植树人次19万人次/年。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我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改善的促进作用明显,龙泉山成都段森林覆盖率预期增长值0.5%。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我省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项目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统计,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5%,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一是因为部分资金被整合导致无法完成。二是部分项目受气候季节影响,冬季无法施工,进度较慢。三是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刚好在项目执行期间,该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有偏差。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为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制定《四川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工作,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制定我省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地方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对项目执行情况建立动态信息,每月对项目形象进度、投资完成和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分析研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强化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采取省市联动、第三方机构参与、县级自评等方式,建立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体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我省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4月30日前,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预算执行率偏离、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整改举措。5月31日前,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市(州)、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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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情况

1.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

2021年,国家下达我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34472万元,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326947万元,国土绿化支出85104万元(含用于林木良种补助1638万元,造林补助25662万元,森林抚育补助42804万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15000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5010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支出17411万元(含湿地保护修复补助6636万元,森林防火补助211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4130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2430万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2096万元)。

2.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国有天然林管护16375.2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1717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1046.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8990.45万亩,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5567亩,造林50万亩,森林抚育78.84万亩,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人工造林1万亩,退化林补造修复6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1220.62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个,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的湿地2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19.29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林业科技推广项目9个。

3.我省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资金情况,我省共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34472万元,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326947万元(含用于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补助147752万元,护林员补助16000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747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35723万元);国土绿化支出85104万元(含用于林木良种补助1638万元,造林补助23900万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15000万元,森林抚育补助17059.82万元,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24414.03万元,林业贷款贴息3092.15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5010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17411万元(含用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3000万元,湿地保护恢复补助1000万元,森林防火补助768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4130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601万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000万元)。

4.我省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我省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国有林管护16375.2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1811.62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1046.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8993.4万亩,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9338.3亩,造林50万亩,森林抚育85.29万亩,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人工造林1万亩,退化林补造修复6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1220.7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4个,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的湿地2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19.3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4个。其中我省下达的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森林抚育面积、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面积、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数量、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个数均大于国家下达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接到中央资金文件后,我省按照工作流程全额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截至评价日,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已执行362455.02万元,执行率83.42%。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印发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草原专项资金安排与人为火灾挂钩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和发放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织开展了林草建设项目清理,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级抽取10个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6个县开展重点资金稽查。三是依托“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基础支撑平台,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用于县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前的审核、审批,规范了兑现流程,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阳光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省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16375.2万亩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完成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1811.62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1046.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8993.4万亩管护。围绕大规模绿化全川工作,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完成造林补助面积39.53万亩(全省完成营造林60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23%,森林抚育70.36万亩,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人工造林0.2万亩,完成退化林补造修复1.499万亩,完成国家良种基地建设19338.3亩,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1146.73万亩,完成有害生物防治681.2万亩。对1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安排2个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3000万元。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2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大于85%。森林火灾受害率0.0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59‰。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16375.2万亩已完成,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1811.62万亩已完成、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1046.55万亩已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8993.4万亩已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已完成1146.73万亩,占应完成任务1220.7万亩的93.94%,达到绩效目标80%的要求。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全省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5%,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08‰,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59‰,人工林成活率85%,退化林补造修复验收合格率90%,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均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经统筹,我省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人工造林平均成本3677元/亩,退化林补造修复平均成本2807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人工造林,带动就业人数22.94万人,带动全民义务植树人次19万人次/年。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我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改善的促进作用明显,龙泉山成都段森林覆盖率预期增长值0.5%。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我省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项目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统计,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5%,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一是因为部分资金被整合导致无法完成。二是部分项目受气候季节影响,冬季无法施工,进度较慢。三是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刚好在项目执行期间,该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有偏差。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为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制定《四川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工作,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制定我省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地方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对项目执行情况建立动态信息,每月对项目形象进度、投资完成和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分析研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强化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采取省市联动、第三方机构参与、县级自评等方式,建立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体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我省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4月30日前,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预算执行率偏离、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整改举措。5月31日前,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市(州)、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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