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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15 来源:规改处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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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国家下达我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3489万元(财资环[2019]65号、财资环[2020]40号),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327184万元,国土绿化支出76509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4061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15735万元。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17428.2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171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9004.04万亩,造林100万亩,森林抚育168.3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1121.06万亩。
  根据国家下达资金情况,2019年12月13日、2020年8月28日,我省共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3489万元(川财资环[2019]62号、川财资环[2020]57号),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327184万元,国土绿化支出76509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4061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15735万元。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17420.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1747.9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9001.46万亩,造林108.1万亩,森林抚育168.3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1121.06万亩。其中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因涉及林地征占用、公益林数据调整导致和国家下达区域绩效目标不一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在接到国家资金文件后,我省按照工作流程全额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市、区),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截至评价日,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已执行364159万元,执行率86%。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省印发了《统筹疫情防控做好林草项目工作的通知》,起草了《林草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二是组织开展了林草建设项目清理,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级抽取12个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6个县开展重点资金稽查。三是依托“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基础支撑平台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业务审批系统,用于县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前的申报、审核、审批,进一步规范兑现流程,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阳光审批和阳光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 ,我省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17420.5万亩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完成1747.95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起源商品林和9001.4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围绕大规模绿化全川的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完成造林补助面积66.8万亩,森林抚育133.5万亩,完成13个国家良种基地、3个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省级考核,全年生产林木种子20万公斤,生产苗木13亿株,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70%。对2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16个湿地开展保护和恢复,安排2个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3000万元。全年落实林业贷款项目50个,贷款266974.7万元,申请中央贴息资金5867.94万元。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22个,全省林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率达63%。野生动物保护全面加强,全年救护野外大熊猫5次,救护野生动物1.5万只(头、条)。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40%,森林蓄积增加1848万立方米,达到19.16亿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0.0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5‰,均低于国家控制标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17420.5万亩已完成,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1747.95万亩已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9001.46万亩已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1121.06万亩已完成。造林108.1万亩任务中原国贫县依规整合资金对应任务25.2万亩,实际完成66.8万亩,占应完成任务82.9万亩的80.6%,达到绩效目标80%的要求;森林抚育168.3万亩任务中原国贫县依规整合资金对应任务26.1万亩,实际完成133.5万亩,占应完成任务142.2万亩的93.9%,达到绩效目标80%的要求。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全省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7%,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5%,森林火灾受害率0.08‰,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5‰,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6%,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93.9%,均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经统筹,我省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5.72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我省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92786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85566人,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29382人。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我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为93.57%,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作用明显。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我省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统计,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贫困县资金整合导致目标未完成。据统计,我省下达66个国家级贫困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2602.25万元,其中可用于统筹整合的资金142280.52万元),项目资金的整合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绩效目标无法完成。二是公益林和商品林面积动态变化。因林地征占用、公益林、商品林调进调出,公益林和商品林面积存在动态变化。三是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刚好在项目执行期间,该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有偏差。下一步,我省将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林草项目定期通报制度和约谈制度,推动建立林草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抄送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评价,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我省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拟定于4月15日前,市(州)、县(市、区)主管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省级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和《自评报告》。4月30日前,各级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全面整改、确保实效。5月30日前,省级主管部门向省人大报送《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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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规改处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国家下达我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3489万元(财资环[2019]65号、财资环[2020]40号),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327184万元,国土绿化支出76509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4061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15735万元。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17428.2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171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9004.04万亩,造林100万亩,森林抚育168.3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1121.06万亩。
  根据国家下达资金情况,2019年12月13日、2020年8月28日,我省共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3489万元(川财资环[2019]62号、川财资环[2020]57号),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327184万元,国土绿化支出76509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4061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15735万元。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17420.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1747.9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9001.46万亩,造林108.1万亩,森林抚育168.3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1121.06万亩。其中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因涉及林地征占用、公益林数据调整导致和国家下达区域绩效目标不一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在接到国家资金文件后,我省按照工作流程全额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市、区),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截至评价日,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已执行364159万元,执行率86%。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省印发了《统筹疫情防控做好林草项目工作的通知》,起草了《林草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二是组织开展了林草建设项目清理,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级抽取12个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6个县开展重点资金稽查。三是依托“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基础支撑平台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业务审批系统,用于县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前的申报、审核、审批,进一步规范兑现流程,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阳光审批和阳光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 ,我省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17420.5万亩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完成1747.95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起源商品林和9001.4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围绕大规模绿化全川的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完成造林补助面积66.8万亩,森林抚育133.5万亩,完成13个国家良种基地、3个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省级考核,全年生产林木种子20万公斤,生产苗木13亿株,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70%。对2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16个湿地开展保护和恢复,安排2个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3000万元。全年落实林业贷款项目50个,贷款266974.7万元,申请中央贴息资金5867.94万元。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22个,全省林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率达63%。野生动物保护全面加强,全年救护野外大熊猫5次,救护野生动物1.5万只(头、条)。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40%,森林蓄积增加1848万立方米,达到19.16亿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0.0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5‰,均低于国家控制标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17420.5万亩已完成,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1747.95万亩已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9001.46万亩已完成,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1121.06万亩已完成。造林108.1万亩任务中原国贫县依规整合资金对应任务25.2万亩,实际完成66.8万亩,占应完成任务82.9万亩的80.6%,达到绩效目标80%的要求;森林抚育168.3万亩任务中原国贫县依规整合资金对应任务26.1万亩,实际完成133.5万亩,占应完成任务142.2万亩的93.9%,达到绩效目标80%的要求。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全省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7%,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5%,森林火灾受害率0.08‰,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5‰,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6%,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93.9%,均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经统筹,我省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5.72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我省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92786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85566人,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29382人。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我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为93.57%,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作用明显。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我省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统计,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贫困县资金整合导致目标未完成。据统计,我省下达66个国家级贫困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2602.25万元,其中可用于统筹整合的资金142280.52万元),项目资金的整合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绩效目标无法完成。二是公益林和商品林面积动态变化。因林地征占用、公益林、商品林调进调出,公益林和商品林面积存在动态变化。三是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刚好在项目执行期间,该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有偏差。下一步,我省将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林草项目定期通报制度和约谈制度,推动建立林草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抄送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评价,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我省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拟定于4月15日前,市(州)、县(市、区)主管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省级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和《自评报告》。4月30日前,各级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全面整改、确保实效。5月30日前,省级主管部门向省人大报送《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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