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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9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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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林业厅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省林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题,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安排部署,组织指导全省林业系统,扎实推进四川林业改革发展。全年落实省级以上财政投入95亿元,完成营造林1294万亩,同比增长16%;森林蓄积量达到18.6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03%;全省林业生态服务价值1.72万亿元;实现林业总产值3300亿元,同比增长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26‰,森林火灾受害率0.065‰,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6.68%,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深入开展。一是造林力度持续加大。组织开展省和成都市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省委王东明书记对大规模绿化全川提出了新要求。组织开展了春季造林、秋冬季造林、“我为绿化全川植棵树”“6.17”荒漠化植树宣传等活动。筹建成立省绿化基金会,PPP模式造林、政策性银行贷款造林取得积极进展。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44.1万亩,申报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39.41万亩。各级党政和绿委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谋划启动了一大批绿化工程项目,开展了系列造林绿化活动。全年完成人工造林724.4万亩,同比增长14%;义务植树1.38亿株。二是护林护绿深入推进。天保二期工程扎实推进,有效管护森林2.6亿亩。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179个县(市、区)完成外业调查,133个县(市、区)完成数据录入。落实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起源商品林停伐补助政策,开展了天然大树进城违法活动清理统计与整改工作。三是森林质量持续提升。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封山育林106.8万亩,抚育中幼林272.3万亩,改造低效林191万亩,乐山岷江大渡河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纳入全国首批试点示范。四是模范创建成效突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意见》,省绿化委员会、林业厅印发了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森林城市群启动建设。攀枝花、宜宾、巴中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次性获批数量开全国历史先河。首批授予成都市金堂县五凤镇、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等32个镇(乡、社区)为省级森林小镇。新增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13个。五是种苗保障积极有力。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全面启动,良种选育推广、种苗质量监管等工作切实加强,审(认)定林木品种9个,新增省级以上重点林木良种基地8处,生产苗木6.3亿株,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4%。
  2.重点区域生态治理扎实推进。一是脆弱生态治理力度加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林业厅印发《四川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四川省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十三五”规划》,完成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和巩固成果35.1万亩,治理岩溶土地400平方公里。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工程启动实施,治理干旱河谷4.8万亩。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启动实施,20个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全面启动。二是湿地保护修复积极有效。省政府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明确了湿地修复责任主体。批建省级湿地公园7个,若尔盖、红原、松潘、理塘、稻城等县启动了省级湿地生态补偿工作。积极协助省级河长做好青衣江河长制工作,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通过专家和部门审查,巡河督导有序开展。三是九寨沟地震生态修复强力推进。及时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及时收集林业灾情,迅速组建专家组,牵头完成灾区生态环境损失评估。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灾区政府,完成《九寨沟地震灾后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专项实施方案》,规划林业项目51个,估算投资5.31亿元。加快推进林业恢复重建任务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有力。以林业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扎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加大生态环保问题梳理排查,锁定生态环境问题986个,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抓实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整改847个,整改完成率85.9%。
  3.林业脱贫攻坚积极有为。一是生态扶贫有序推进。牵头推进生态建设专项扶贫,会同有关厅局编制完成贫困县2017年度、2018年度和深度贫困县2018年度生态建设扶贫实施方案,2017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扎实开展林业生态保护脱贫,争取和统筹各类资金2.68亿元以上,为贫困群众提供生态护林员岗位5万余个,带动7.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创新林业生态建设扶贫机制,探索贫困群众通过生态建设实现增收脱贫,起草报送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的意见》。二是产业扶贫持续发力。贫困县新培育木质原料林、竹林、木本油料林等产业扶贫基地115万亩,建设森林康养基地37处、森林自然教育基地12处、森林康养人家97个,森林康养项目签约95.2亿元,产业助推脱贫效益不断彰显。三是扶贫资源有效聚合。明确林业扶贫年度重点工作,出台林业助推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七条措施,制定了《林业厅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了《深度贫困县林业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召开全省林业科技与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大会、林业生态扶贫现场会,林业扶贫百千万科技春风行动深入推进,林业生态旅游扶贫千村万景行动有序实施。全年安排贫困县省级以上林业财政资金58亿元,占全省61%。对口帮扶的汶川县有望贫困县摘帽,直接负责的卧龙特区贫困村有望全部退出。
  4.林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一是产业基地扩面提质。全省现代林业产业基地达到2700万亩,“万亩林亿元钱”示范片超过100万亩,林下种植基地达到1100万亩,基地总规模突破1亿亩,林下畜禽养殖突破3000万头(只)。二是林产加工稳中有升。人造板、竹浆造纸和木竹家具制造企稳回升,特色林产品加工产能加快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应用,全年生产人造板800万立方米、木质家具600万件,加工转化率达到60%。三是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创建国家级森林旅游示范市县2个、森林体验基地2个,评定四川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县12个、四星级森林人家18个,各地共举办大熊猫、红叶、湿地和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会90余场次,全年接待游客2.9亿人次,实现生态旅游收入900亿元,带动社会收入2300亿元。四是森林康养蓬勃发展。新增森林康养基地84处,创建全国森林康养示范县1个、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19家。以基地为主体营建康养林238万亩、康养步道1000公里,全省森林康养人家达到500家,其中省级269家。命名“青少年森林自然教育实践示范基地”32家,创建全国首家“森林图书馆”。社会资本投入森林康养产业突破1000亿元。五是重点县和园区建设成效显著。40个新一轮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加快推进,首批25个木本油料重点县建设、30个重点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顺利实施,申报国家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2个,新认定省级现代农(林)业园区8个。六是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育。新增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38家。新增省级林业专业示范合作社26个,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突破1.5万个,其中专合社4500个。
  5.林业重点改革有序推进。一是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快推进。成立了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专家组,编制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国家公园边界及功能区划边界实地勘察加快推进,勘界落图工作顺利完成。严格控制国家公园内建设项目审批,暂停林地使用、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自然资源登记试点有序实施。组织开展了各类保护地管理机构详查工作。二是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有序实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80%的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精准定性核编,理顺了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国有林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省委省政府印发《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全省国有林区改革全面推开。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了“两证一社”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新增林权交易网点23个,新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2177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555本,新增贷款12亿元,集体林地资源进一步盘活。成都市、巴中市巴州区初步探索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成都经验”“巴州做法”,国家林业局在我省召开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四是其他涉林改革有序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启动,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执法效率和质量有效提升。牵头推进《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专项改革》,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落地。林业改革统筹协调力度加大,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动态管理、评估总结不断加强。
  6.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扎实有效。一是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完善了《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林业立法积极开展,《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二是林地林木管理积极有效。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全面完成,全省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启动建设,以遥感影像为底图的森林资源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严守森林和林地生态红线,省政府首次组织考核市州政府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实情况,14个市州获优秀等次。积极服务“项目年”建设,争取到国家增加我省“十三五”林地定额10189公顷。审核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1206件,涉及林地1.33万公顷,白鹤滩水电站、李家岩水库、宜宾机场、省国防训练基地等重点项目林业用地得到保障。全省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5.63万份、木材运输证20万份,批准消耗林木蓄积333.6万立方米。三是野生动物保护继续加强。首次开展圈养大熊猫野外引种试验,王朗等10个自然保护区启动大熊猫种群动态监测工作,通过DNA法检测出野生大熊猫个体124只。编印《大熊猫遗传档案技术规程》,统一了全省大熊猫个体识别技术。召开首届横断山雪豹保护行动研讨会,卧龙雪豹分布密度居全国首位。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平台初步搭建。四是防灾减灾不断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持续加强,防治面积679.6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5.96%,成灾率0.26‰,产地检疫实现全覆盖。森林防火责任有效落实,雅江“3.12”等森林火灾得到及时处置,全年发生森林火灾171起,火灾次数下降35%,24小时扑灭率94%。金川直升机场等防火项目加快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和取水点选设工作有序开展。成功举办“中航安盟杯”全省首届森林消防技能竞赛。五是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组织开展“守护绿川”“防范和打击长江流域一条龙式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面保护长江经济带林业资源”等专项行动,全年办理行政案件8825起,查处8666起,行政处罚13997人次;森林公安刑事立案1280件,侦破1103件。
  7.林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制定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生态保护恢复等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了中省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推进问题整改。稽查并督促整改10个县(市、区)林业项目资金,内部审计12个直属单位,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科技支撑不断强化。与中科院成都分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培育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项,推荐进入国家林业成果库30项,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2%、标准采用率65%、科技进步贡献率49%。三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国家标准化林业站和整县推进林业站建设加快推进,65.6%的县设立基层林业站,林业站总数达到1462个。新建县级林业质检站4个,指导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林业建设基层力量稳步加强。四是对外形象有效彰显。“一带一路”林业行动积极推进,与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日本山梨县、台湾森林保健协会等达成7项合作协议,成功举办第二届香港“四川自然保护周”。《中国熊猫》系列全球巡回展览项目正式启动,6只大熊猫分赴荷兰、德国、印尼交流,5只合作繁育幼崽归国。德贷及WWF非政府组织等多双边国际合作资金落地2849万元,开展培训2064人次。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四川林业新闻2000余篇(条、部),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采用发布信息3000余条,林业厅网站发布信息5000余条。五是林业信息化持续推进。加快建设林业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网站建设在省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获省级部门第一名,获得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十佳省级单位。甘孜州、达州市获全国林业系统“十佳市级单位”,雨城区、邛崃市入选第三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县,江油市、温江区、卧龙、攀枝花苏铁保护区获中国智慧林业最佳实践50强。六是林区保持和谐稳定。全力以赴抓好林区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妥善应对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8.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一是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15次,举办“生态四川大讲堂”5期,党组成员讲党课20余次,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二是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省委编办批准设立省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中心。提拔和交流处级干部16名,厅机关和参公单位职级并轨首次晋升基本完成。公招公务员、事业人员等50名,评定专业技术人员副高及以上近400人,培训学员4000余人次,表彰“四好”班子9个、先进集体110余个、优秀党员208名、先进个人260余名,林业人才队伍持续优化。三是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抓党建工作“双述职”、专项督查、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关党委、纪委按期完成换届,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建制度17项,围绕弘扬“红船”精神等主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2000余次。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37份。扎实开展廉政风险岗位自查评估工作,梳理廉政风险点264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32次、厅务会12次。三项整改“回头看”深入开展,党内监督、廉洁教育、作风建设、执纪问责不断加强,严肃处理了环保督察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积极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等单位进驻我厅开展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部门概况
  林业厅下属二级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林业厅本年收入合计9905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89.68万元,占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2730.52万元,占23%;经营收入620.74万元,占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17.58万元,占5%。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5534.89万元,增长18.6%,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改革以及工资政策等因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天保工程管护费政策性提标留省直属森工企业支出的天保资金增加;非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主要是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自有资金收入增加。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png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林业厅本年支出合计10221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55.79万元,占39%;项目支出61335.22万元,占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620.74万元,占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0038.33万元,增长24.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以及工资政策等因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天保工程管护费政策性提标留省直属森工企业支出的项目支出增加。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png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036.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77.41万元,增长22.8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png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739.17万元,增长27.47%。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png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4.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8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325.87万元,占0%;教育支出306.82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2750.42万元,占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1.6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0.99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10033.01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44995.68万元,占6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081.79万元,占8%;其他支出39.99万元,占0%。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png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1.88万元,完成预算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2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06.82万元,完成预算9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7年决算数为11.54万元,完成预算5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6.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1.89万元,完成预算21.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40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决算数为690.44万元,完成预算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决算数为73.5万元,完成预算3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7年决算数为156.4万元,完成预算53.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2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8.25万元,完成预算7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58.99万元,完成预算73.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9.63万元,完成预算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679.83万元,完成预算9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99.34万元,完成预算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30.67万元,完成预算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3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20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95.72万元,完成预算9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8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73.43万元,完成预算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530.63万元,完成预算9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8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2017年决算数为693.11万元,完成预算5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2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9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8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12万元,完成预算9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1.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9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20.34万元,完成预算8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7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5181.63万元,完成预算9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712.81万元,完成预算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6300.25万元,完成预算9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2310.24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017年决算数为248.47万元,完成预算52.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4390.53万元,完成预算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2017年决算数为159.87万元,完成预算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7年决算数为639.41万元,完成预算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2017年决算数为961.59万元,完成预算7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529.38万元,完成预算9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7年决算数为262.55万元,完成预算9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2017年决算数为403.77万元,完成预算9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229.05万元,完成预算9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2017年决算数为72.48万元,完成预算9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2017年决算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5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235.43万元,完成预算9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2017年决算数为38.16万元,完成预算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2017年决算数为26.1万元,完成预算9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2017年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7年决算数为4434.42万元,完成预算7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5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7044.53万元,完成预算9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5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319.16万元,完成预算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6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4762.63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6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9.99万元,完成预算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2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5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8.87万元,完成预算9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5.49万元,占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1.57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81万元,占9%。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png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5.4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7次,出国(境)15人。开支内容包括:赴台湾开展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合作交流,与台湾大学就合作开展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科研等达成高度共识,与台湾森林保健学会签署了合作协议;赴德国、法国开展森林康养产业化发展项目合作,学习了森林康养产业化发展、森林的生态管理、保护模式及相关技术经验;赴南非、肯尼亚就城乡绿化及森林资源依法管理、国家资源保护区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合作交流,学习了南非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管理与执法、疫病监测防控、保护地周边社区开展生态旅游的实践和做法;派员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就优质种质资源引进、林产业可持续发展、林业科技转移及研发推广展合作交流,学习了澳大利亚在香料与油脂树种质资源培育、苗圃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新西兰最大的林业管理公司-欧森林业公司交流双方在辐射松改良、种苗培育、林木抗逆性研究等现代林木育种技术实践,推进双方开展互利共赢的林木育种科研和种子生产经营合作;派员赴哥斯达黎加、巴西落实省领导出访哥斯达黎加和巴西期间达成的合作共识,推进四川与巴、哥两国开展面向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竹产业南南合作,探索构建互利共赢的可持续竹产业发展合作模式;派员赴台湾学习森林康养基地监督制度建设和内部纪律惩戒机制等方面的先进模式、做法与经验等,开展川台森林康养管理监督工作交流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48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的实际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5辆,其中:轿车30辆、越野车36辆、载客汽车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1.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及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种苗管理、林业检疫和森林公安执法执勤等方面的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7.78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的车辆维修经费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9批次,17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81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及其他林业工作方面的接待。其中:外事接待4批次,38人(不含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5万元,用于接待世界银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世界银行北京代表处项目经理和专家评估和认定团队33人次,接待德国政府贷款四川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项目德国复兴银行项目进展评估经理3人次和德国DFS林业咨询公司专家1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57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5.53万元,比2016年增加4.58万元,增长0.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1.55万元。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日常办公家具、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防火物资储备及直属行业医院的医疗卫材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业厅共有车辆9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00个,涉及财政资金6743.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9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png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单位预算管理人员对绩效管理的政策、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实施等方面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评价的一些指标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不能准确反映各单位年度绩效情况。建议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预算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的业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编制及绩效评价的指标设置。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尚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前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湿地补助及草本中药材2个支出方向,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的林产品质量安全支出方向、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中的干旱半干旱地区综合治理支出方向等4个支出方向的2016-2017年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很像拨款、非本级拨款、利息收入及其他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2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不住(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反映除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外的各部门、国有企业所属医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4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灾害、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地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反映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反映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反映履行国际公约、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对外联络等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反映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反映林业部门为管理各类林业资金进行审计、稽查等方面的支出。
  6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反映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6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6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6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6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6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7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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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9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林业厅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省林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题,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安排部署,组织指导全省林业系统,扎实推进四川林业改革发展。全年落实省级以上财政投入95亿元,完成营造林1294万亩,同比增长16%;森林蓄积量达到18.6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03%;全省林业生态服务价值1.72万亿元;实现林业总产值3300亿元,同比增长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26‰,森林火灾受害率0.065‰,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6.68%,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深入开展。一是造林力度持续加大。组织开展省和成都市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省委王东明书记对大规模绿化全川提出了新要求。组织开展了春季造林、秋冬季造林、“我为绿化全川植棵树”“6.17”荒漠化植树宣传等活动。筹建成立省绿化基金会,PPP模式造林、政策性银行贷款造林取得积极进展。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44.1万亩,申报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39.41万亩。各级党政和绿委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谋划启动了一大批绿化工程项目,开展了系列造林绿化活动。全年完成人工造林724.4万亩,同比增长14%;义务植树1.38亿株。二是护林护绿深入推进。天保二期工程扎实推进,有效管护森林2.6亿亩。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179个县(市、区)完成外业调查,133个县(市、区)完成数据录入。落实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起源商品林停伐补助政策,开展了天然大树进城违法活动清理统计与整改工作。三是森林质量持续提升。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封山育林106.8万亩,抚育中幼林272.3万亩,改造低效林191万亩,乐山岷江大渡河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纳入全国首批试点示范。四是模范创建成效突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意见》,省绿化委员会、林业厅印发了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森林城市群启动建设。攀枝花、宜宾、巴中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次性获批数量开全国历史先河。首批授予成都市金堂县五凤镇、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等32个镇(乡、社区)为省级森林小镇。新增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13个。五是种苗保障积极有力。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全面启动,良种选育推广、种苗质量监管等工作切实加强,审(认)定林木品种9个,新增省级以上重点林木良种基地8处,生产苗木6.3亿株,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4%。
  2.重点区域生态治理扎实推进。一是脆弱生态治理力度加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林业厅印发《四川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四川省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十三五”规划》,完成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和巩固成果35.1万亩,治理岩溶土地400平方公里。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工程启动实施,治理干旱河谷4.8万亩。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启动实施,20个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全面启动。二是湿地保护修复积极有效。省政府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明确了湿地修复责任主体。批建省级湿地公园7个,若尔盖、红原、松潘、理塘、稻城等县启动了省级湿地生态补偿工作。积极协助省级河长做好青衣江河长制工作,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通过专家和部门审查,巡河督导有序开展。三是九寨沟地震生态修复强力推进。及时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及时收集林业灾情,迅速组建专家组,牵头完成灾区生态环境损失评估。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灾区政府,完成《九寨沟地震灾后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专项实施方案》,规划林业项目51个,估算投资5.31亿元。加快推进林业恢复重建任务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有力。以林业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扎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加大生态环保问题梳理排查,锁定生态环境问题986个,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抓实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整改847个,整改完成率85.9%。
  3.林业脱贫攻坚积极有为。一是生态扶贫有序推进。牵头推进生态建设专项扶贫,会同有关厅局编制完成贫困县2017年度、2018年度和深度贫困县2018年度生态建设扶贫实施方案,2017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扎实开展林业生态保护脱贫,争取和统筹各类资金2.68亿元以上,为贫困群众提供生态护林员岗位5万余个,带动7.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创新林业生态建设扶贫机制,探索贫困群众通过生态建设实现增收脱贫,起草报送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的意见》。二是产业扶贫持续发力。贫困县新培育木质原料林、竹林、木本油料林等产业扶贫基地115万亩,建设森林康养基地37处、森林自然教育基地12处、森林康养人家97个,森林康养项目签约95.2亿元,产业助推脱贫效益不断彰显。三是扶贫资源有效聚合。明确林业扶贫年度重点工作,出台林业助推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七条措施,制定了《林业厅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了《深度贫困县林业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召开全省林业科技与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大会、林业生态扶贫现场会,林业扶贫百千万科技春风行动深入推进,林业生态旅游扶贫千村万景行动有序实施。全年安排贫困县省级以上林业财政资金58亿元,占全省61%。对口帮扶的汶川县有望贫困县摘帽,直接负责的卧龙特区贫困村有望全部退出。
  4.林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一是产业基地扩面提质。全省现代林业产业基地达到2700万亩,“万亩林亿元钱”示范片超过100万亩,林下种植基地达到1100万亩,基地总规模突破1亿亩,林下畜禽养殖突破3000万头(只)。二是林产加工稳中有升。人造板、竹浆造纸和木竹家具制造企稳回升,特色林产品加工产能加快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应用,全年生产人造板800万立方米、木质家具600万件,加工转化率达到60%。三是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创建国家级森林旅游示范市县2个、森林体验基地2个,评定四川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县12个、四星级森林人家18个,各地共举办大熊猫、红叶、湿地和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会90余场次,全年接待游客2.9亿人次,实现生态旅游收入900亿元,带动社会收入2300亿元。四是森林康养蓬勃发展。新增森林康养基地84处,创建全国森林康养示范县1个、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19家。以基地为主体营建康养林238万亩、康养步道1000公里,全省森林康养人家达到500家,其中省级269家。命名“青少年森林自然教育实践示范基地”32家,创建全国首家“森林图书馆”。社会资本投入森林康养产业突破1000亿元。五是重点县和园区建设成效显著。40个新一轮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加快推进,首批25个木本油料重点县建设、30个重点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顺利实施,申报国家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2个,新认定省级现代农(林)业园区8个。六是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育。新增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38家。新增省级林业专业示范合作社26个,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突破1.5万个,其中专合社4500个。
  5.林业重点改革有序推进。一是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快推进。成立了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专家组,编制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国家公园边界及功能区划边界实地勘察加快推进,勘界落图工作顺利完成。严格控制国家公园内建设项目审批,暂停林地使用、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自然资源登记试点有序实施。组织开展了各类保护地管理机构详查工作。二是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有序实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80%的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精准定性核编,理顺了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国有林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省委省政府印发《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全省国有林区改革全面推开。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了“两证一社”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新增林权交易网点23个,新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2177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555本,新增贷款12亿元,集体林地资源进一步盘活。成都市、巴中市巴州区初步探索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成都经验”“巴州做法”,国家林业局在我省召开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四是其他涉林改革有序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启动,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执法效率和质量有效提升。牵头推进《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专项改革》,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落地。林业改革统筹协调力度加大,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动态管理、评估总结不断加强。
  6.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扎实有效。一是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完善了《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林业立法积极开展,《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二是林地林木管理积极有效。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全面完成,全省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启动建设,以遥感影像为底图的森林资源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严守森林和林地生态红线,省政府首次组织考核市州政府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实情况,14个市州获优秀等次。积极服务“项目年”建设,争取到国家增加我省“十三五”林地定额10189公顷。审核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1206件,涉及林地1.33万公顷,白鹤滩水电站、李家岩水库、宜宾机场、省国防训练基地等重点项目林业用地得到保障。全省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5.63万份、木材运输证20万份,批准消耗林木蓄积333.6万立方米。三是野生动物保护继续加强。首次开展圈养大熊猫野外引种试验,王朗等10个自然保护区启动大熊猫种群动态监测工作,通过DNA法检测出野生大熊猫个体124只。编印《大熊猫遗传档案技术规程》,统一了全省大熊猫个体识别技术。召开首届横断山雪豹保护行动研讨会,卧龙雪豹分布密度居全国首位。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平台初步搭建。四是防灾减灾不断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持续加强,防治面积679.6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5.96%,成灾率0.26‰,产地检疫实现全覆盖。森林防火责任有效落实,雅江“3.12”等森林火灾得到及时处置,全年发生森林火灾171起,火灾次数下降35%,24小时扑灭率94%。金川直升机场等防火项目加快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和取水点选设工作有序开展。成功举办“中航安盟杯”全省首届森林消防技能竞赛。五是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组织开展“守护绿川”“防范和打击长江流域一条龙式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面保护长江经济带林业资源”等专项行动,全年办理行政案件8825起,查处8666起,行政处罚13997人次;森林公安刑事立案1280件,侦破1103件。
  7.林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制定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生态保护恢复等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了中省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推进问题整改。稽查并督促整改10个县(市、区)林业项目资金,内部审计12个直属单位,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科技支撑不断强化。与中科院成都分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培育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项,推荐进入国家林业成果库30项,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2%、标准采用率65%、科技进步贡献率49%。三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国家标准化林业站和整县推进林业站建设加快推进,65.6%的县设立基层林业站,林业站总数达到1462个。新建县级林业质检站4个,指导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林业建设基层力量稳步加强。四是对外形象有效彰显。“一带一路”林业行动积极推进,与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日本山梨县、台湾森林保健协会等达成7项合作协议,成功举办第二届香港“四川自然保护周”。《中国熊猫》系列全球巡回展览项目正式启动,6只大熊猫分赴荷兰、德国、印尼交流,5只合作繁育幼崽归国。德贷及WWF非政府组织等多双边国际合作资金落地2849万元,开展培训2064人次。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四川林业新闻2000余篇(条、部),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采用发布信息3000余条,林业厅网站发布信息5000余条。五是林业信息化持续推进。加快建设林业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网站建设在省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获省级部门第一名,获得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十佳省级单位。甘孜州、达州市获全国林业系统“十佳市级单位”,雨城区、邛崃市入选第三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县,江油市、温江区、卧龙、攀枝花苏铁保护区获中国智慧林业最佳实践50强。六是林区保持和谐稳定。全力以赴抓好林区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妥善应对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8.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一是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15次,举办“生态四川大讲堂”5期,党组成员讲党课20余次,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二是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省委编办批准设立省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中心。提拔和交流处级干部16名,厅机关和参公单位职级并轨首次晋升基本完成。公招公务员、事业人员等50名,评定专业技术人员副高及以上近400人,培训学员4000余人次,表彰“四好”班子9个、先进集体110余个、优秀党员208名、先进个人260余名,林业人才队伍持续优化。三是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抓党建工作“双述职”、专项督查、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关党委、纪委按期完成换届,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建制度17项,围绕弘扬“红船”精神等主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2000余次。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37份。扎实开展廉政风险岗位自查评估工作,梳理廉政风险点264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32次、厅务会12次。三项整改“回头看”深入开展,党内监督、廉洁教育、作风建设、执纪问责不断加强,严肃处理了环保督察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积极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等单位进驻我厅开展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部门概况
  林业厅下属二级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林业厅本年收入合计9905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89.68万元,占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2730.52万元,占23%;经营收入620.74万元,占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17.58万元,占5%。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5534.89万元,增长18.6%,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改革以及工资政策等因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天保工程管护费政策性提标留省直属森工企业支出的天保资金增加;非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主要是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自有资金收入增加。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png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林业厅本年支出合计10221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55.79万元,占39%;项目支出61335.22万元,占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620.74万元,占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0038.33万元,增长24.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以及工资政策等因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天保工程管护费政策性提标留省直属森工企业支出的项目支出增加。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png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036.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77.41万元,增长22.8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png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739.17万元,增长27.47%。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png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4.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8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325.87万元,占0%;教育支出306.82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2750.42万元,占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1.6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0.99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10033.01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44995.68万元,占6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081.79万元,占8%;其他支出39.99万元,占0%。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png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1.88万元,完成预算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2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06.82万元,完成预算9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7年决算数为11.54万元,完成预算5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6.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1.89万元,完成预算21.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40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决算数为690.44万元,完成预算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决算数为73.5万元,完成预算3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7年决算数为156.4万元,完成预算53.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2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8.25万元,完成预算7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58.99万元,完成预算73.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9.63万元,完成预算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679.83万元,完成预算9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99.34万元,完成预算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30.67万元,完成预算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3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20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95.72万元,完成预算9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8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73.43万元,完成预算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530.63万元,完成预算9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8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2017年决算数为693.11万元,完成预算5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2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9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8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12万元,完成预算9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1.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9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20.34万元,完成预算8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7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5181.63万元,完成预算9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712.81万元,完成预算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6300.25万元,完成预算9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2310.24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017年决算数为248.47万元,完成预算52.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4390.53万元,完成预算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2017年决算数为159.87万元,完成预算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7年决算数为639.41万元,完成预算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2017年决算数为961.59万元,完成预算7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529.38万元,完成预算9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7年决算数为262.55万元,完成预算9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2017年决算数为403.77万元,完成预算9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229.05万元,完成预算9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2017年决算数为72.48万元,完成预算9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2017年决算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5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235.43万元,完成预算9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2017年决算数为38.16万元,完成预算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2017年决算数为26.1万元,完成预算9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5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2017年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7年决算数为4434.42万元,完成预算7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5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7044.53万元,完成预算9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5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319.16万元,完成预算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6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4762.63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6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9.99万元,完成预算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2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5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8.87万元,完成预算9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后的结转结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5.49万元,占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1.57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81万元,占9%。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png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5.4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7次,出国(境)15人。开支内容包括:赴台湾开展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合作交流,与台湾大学就合作开展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科研等达成高度共识,与台湾森林保健学会签署了合作协议;赴德国、法国开展森林康养产业化发展项目合作,学习了森林康养产业化发展、森林的生态管理、保护模式及相关技术经验;赴南非、肯尼亚就城乡绿化及森林资源依法管理、国家资源保护区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合作交流,学习了南非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管理与执法、疫病监测防控、保护地周边社区开展生态旅游的实践和做法;派员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就优质种质资源引进、林产业可持续发展、林业科技转移及研发推广展合作交流,学习了澳大利亚在香料与油脂树种质资源培育、苗圃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新西兰最大的林业管理公司-欧森林业公司交流双方在辐射松改良、种苗培育、林木抗逆性研究等现代林木育种技术实践,推进双方开展互利共赢的林木育种科研和种子生产经营合作;派员赴哥斯达黎加、巴西落实省领导出访哥斯达黎加和巴西期间达成的合作共识,推进四川与巴、哥两国开展面向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竹产业南南合作,探索构建互利共赢的可持续竹产业发展合作模式;派员赴台湾学习森林康养基地监督制度建设和内部纪律惩戒机制等方面的先进模式、做法与经验等,开展川台森林康养管理监督工作交流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48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的实际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5辆,其中:轿车30辆、越野车36辆、载客汽车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1.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及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种苗管理、林业检疫和森林公安执法执勤等方面的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7.78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的车辆维修经费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9批次,17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81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及其他林业工作方面的接待。其中:外事接待4批次,38人(不含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5万元,用于接待世界银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世界银行北京代表处项目经理和专家评估和认定团队33人次,接待德国政府贷款四川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项目德国复兴银行项目进展评估经理3人次和德国DFS林业咨询公司专家1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57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5.53万元,比2016年增加4.58万元,增长0.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1.55万元。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日常办公家具、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防火物资储备及直属行业医院的医疗卫材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业厅共有车辆9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00个,涉及财政资金6743.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9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png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单位预算管理人员对绩效管理的政策、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实施等方面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评价的一些指标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不能准确反映各单位年度绩效情况。建议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预算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的业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编制及绩效评价的指标设置。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尚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前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湿地补助及草本中药材2个支出方向,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中的林产品质量安全支出方向、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中的干旱半干旱地区综合治理支出方向等4个支出方向的2016-2017年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很像拨款、非本级拨款、利息收入及其他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2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不住(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反映除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外的各部门、国有企业所属医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4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灾害、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地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反映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反映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反映履行国际公约、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对外联络等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反映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反映林业部门为管理各类林业资金进行审计、稽查等方面的支出。
  6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反映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6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6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6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6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6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7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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