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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度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8-15 来源:计财处 作者:  梁书林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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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及省委编办有关文件,2017年底我厅机关内设15个处室,直属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群团组织1个,参公事业单位7个,参公与一般事业单位并存的1个,非参公事业单位14个。
  (二)机构职能
  林业厅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经省委编办核定,省林业厅总编制2406名,其中行政编制28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25名,其他事业编制1999名。2017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816人,其中行政人员25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99人,其他事业人员1466人,离休人员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厅2017年财政资金收入总计7303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889.6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46.7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厅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总计7303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034.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1.目标任务情况
  经党组认真研究,于2016年12月27日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2017年度工作安排,全年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工作安排,坚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为统领,以“生态优百姓富林业兴”为目标,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依法治理为保障,从七个方面扎实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法治林业、效益林业、人文林业、服务林业建设。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编制2017年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三级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厅编制了部门绩效管理三级指标,并于2017年3月6日印发了《四 川 省 林 业 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州林业局工作目标的通知》(川林发[2017]18号)及《四 川 省 林 业 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厅机关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目标的通知》(川林发[2017]19号),进一步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单位。
  2.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6]74号)精神,为准确把握政策、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做好2017-2019年支出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我厅于2016年8月30日组织机关相关业务处室、直属预算单位召开了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布置培训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预算编制经办人员参加会议,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宾军宜同志到会作重要讲话,对做好支出规划和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财政厅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及时更新相关基础数据,补充完善项目库。根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财政支持政策及财政资金总量情况,科学测算安排各单位专项预算需求。严格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支出边界划分。加强非税收入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提前细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按时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比较科学合理,预算编制做到了及时、完整、准确、合理、高效。预算批复后,按照财政厅统一时间安排,于2017年2月28日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年度预算,并及时将预算及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二级预算单位。
  (二)综合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财政厅通知要求,在2017年预算成立前,提前分配下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5904万元,预算批准后,于2017年3月17日分配下达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1389万元。在接到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及第二批专项转移支付后,及时研究总体方案,履行报批程序,均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予以分配下达到各县市区,分配时限均在预算法规定时日内。
  2.中期评估情况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安排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预〔2015〕108号)要求,我厅及时组织各直属预算单位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按时完成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截至2017年9月30日,各直属预算单位尚未执行的项目预算余额20579.1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370.56万元,部门(单位)非财政拨款10384.19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824.38万元。
  3.绩效监控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为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探索建立了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预算执行重点难点事项集体会商制度,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对加快预算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半年执行进度、前三季度执行进度及全年执行进度在财政厅的通报中一直名列省级预算单位前列。全年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支出预算76287.63万元,实际列支73034.35万元,年末结转3253.28万元,执行进度达到96%。
  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我厅非税收入主要涉及森林植被恢复费、中职教育学校收费、公立幼儿园保育费及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各项收入均严格按照要求纳入财政预算,根据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缴,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进行管理。按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对非税收入情况进行清理对账,无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等情况。全年共缴入省级国库152602.02万元,缴入省级财政专户189.39万元。
  5.资产管理情况
  我厅各预算单位中除四川省林业工会因管理使用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外,其他各单位已全部将资产管理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完成产权登记、卡片管理、资产处置、新增登记等动态管理工作。
  按照财政厅编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的工作安排,根据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组织各单位编报了2017年度资产报告。在对各单位报告初审基础上,汇总形成了《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度资产分析报告》,并按时报送省财政厅。
  按照《财政厅关于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组织直属预算单位按要求核实存量资产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川财资产〔2015〕18号)规定测算配置需求。各单位按时填报了《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表》、《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预算表》,我厅在初核基础上将各预算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汇总报送财政厅,并严格按照财政厅最终核定的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审核单位预算。
  6.内控制度管理情况
  在2016年组织直属单位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后,按照财政厅统一安排,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直属单位按要求及时对全年内部控制建设、执行、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梳理汇总,汇总编报了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2017年4月组织各直属单位进行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17年下半年,根据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回头看”。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我厅各单位在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在内的六大经济业务领域中建立实施和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后,通过认证探索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得到大幅度提升。
  7.信息公开情况
  我厅历来重视预算决算信息及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完整。预决算批复后,按照财政厅统一时间安排,于2017年2月28日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2017年度预算,于2017年9月1日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2016年度决算。2017年9月30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财政厅对我厅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8.绩效评价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厅计财处明确了专人专职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财政绩效管理政策制度、指导直属单位和行业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方向建议。在直属各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基础上,我厅抽调人员对规划院等5家直属单位开展了抽评工作。2017年我厅配合财政厅第三方评价组开展了省级财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中的川西北纺纱治沙、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方向开展了绩效评价,配合财政部驻川专员办对甘孜州、雅安市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按照《财政厅关于印送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做好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及结果运用的函》以及财政厅印发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组织各直属单位及行业部门对照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报告。在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安排及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行预算调控。
  (三)部门绩效情况
  1.履职成效情况
  全年本级部门基本支出40255.8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厅各单位行政运转和人员经费。本级部门项目支出61335.22万元,主要涉及森林资源管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自然保护区、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林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监测等重点项目,全年各重点项目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预算执行。
  全年落实省级以上财政投入95亿元,完成营造林1294万亩,同比增长16%;森林蓄积量达到18.6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03%;全省林业生态服务价值1.72万亿元;实现林业总产值3300亿元,同比增长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26‰,森林火灾受害率0.065‰,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6.68%,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2017年度省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可持续发展能力情况
  林业重点改革有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快推进,成立了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专家组,编制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国家公园边界及功能区划边界实地勘察加快推进,勘界落图工作顺利完成。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有序实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80%的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精准定性核编,理顺了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印发《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全省国有林区改革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了“两证一社”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启动,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执法效率和质量有效提升。牵头推进《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专项改革》,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落地。林业改革统筹协调力度加大,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动态管理、评估总结不断加强。
  科技支撑不断强化。与中科院成都分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培育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项,推荐进入国家林业成果库30项,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2%、标准采用率65%、科技进步贡献率49%。
  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组织干部参加调训、专题讲座、网络培训,举办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班等,培训各类干部近200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培训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和计划。进一步完善培训与项目挂钩制度、培训考核制度等,教育培训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3.满意度情况
  全年配合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开展各类保护地管理机构详查。国家公园边界及功能区划边界实地勘察加快推进。协助省级河长做好青衣江河长制工作,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已通过专家和部门审查,巡河督导有序开展。配合驻厅纪检组对在保护区内违规修建酒店等问题进行初核。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审计署成都特派等单位进驻我厅开展工作,认真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意见及整改措施。协作部门对我厅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满意度在90%以上。
  成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走基层”“讲党课”。及时解决直属单位各项请示报批事项,协调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管理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60余人次,办理群众来信175件,办理省委第二巡视组转送来信2件、省信访局转送件8件、省长信箱来信3件,回复率均达100%。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开通网上预审,全年办结林业行政许可1206件,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厅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7.9分。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单位预算管理人员对绩效管理的政策、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实施等方面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评价的一些指标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不能准确反映各单位年度绩效情况。
  (三)改进建议
  建议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预算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的业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编制及绩效评价的指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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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计财处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及省委编办有关文件,2017年底我厅机关内设15个处室,直属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群团组织1个,参公事业单位7个,参公与一般事业单位并存的1个,非参公事业单位14个。
  (二)机构职能
  林业厅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经省委编办核定,省林业厅总编制2406名,其中行政编制28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25名,其他事业编制1999名。2017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816人,其中行政人员25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99人,其他事业人员1466人,离休人员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厅2017年财政资金收入总计7303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889.6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46.7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厅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总计7303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034.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1.目标任务情况
  经党组认真研究,于2016年12月27日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2017年度工作安排,全年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工作安排,坚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为统领,以“生态优百姓富林业兴”为目标,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依法治理为保障,从七个方面扎实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法治林业、效益林业、人文林业、服务林业建设。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编制2017年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三级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厅编制了部门绩效管理三级指标,并于2017年3月6日印发了《四 川 省 林 业 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州林业局工作目标的通知》(川林发[2017]18号)及《四 川 省 林 业 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厅机关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目标的通知》(川林发[2017]19号),进一步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单位。
  2.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6]74号)精神,为准确把握政策、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做好2017-2019年支出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我厅于2016年8月30日组织机关相关业务处室、直属预算单位召开了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布置培训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预算编制经办人员参加会议,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宾军宜同志到会作重要讲话,对做好支出规划和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财政厅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及时更新相关基础数据,补充完善项目库。根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财政支持政策及财政资金总量情况,科学测算安排各单位专项预算需求。严格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支出边界划分。加强非税收入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提前细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按时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比较科学合理,预算编制做到了及时、完整、准确、合理、高效。预算批复后,按照财政厅统一时间安排,于2017年2月28日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年度预算,并及时将预算及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二级预算单位。
  (二)综合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财政厅通知要求,在2017年预算成立前,提前分配下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5904万元,预算批准后,于2017年3月17日分配下达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1389万元。在接到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及第二批专项转移支付后,及时研究总体方案,履行报批程序,均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予以分配下达到各县市区,分配时限均在预算法规定时日内。
  2.中期评估情况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安排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预〔2015〕108号)要求,我厅及时组织各直属预算单位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按时完成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截至2017年9月30日,各直属预算单位尚未执行的项目预算余额20579.1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370.56万元,部门(单位)非财政拨款10384.19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824.38万元。
  3.绩效监控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为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探索建立了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预算执行重点难点事项集体会商制度,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对加快预算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半年执行进度、前三季度执行进度及全年执行进度在财政厅的通报中一直名列省级预算单位前列。全年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支出预算76287.63万元,实际列支73034.35万元,年末结转3253.28万元,执行进度达到96%。
  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我厅非税收入主要涉及森林植被恢复费、中职教育学校收费、公立幼儿园保育费及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各项收入均严格按照要求纳入财政预算,根据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缴,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进行管理。按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对非税收入情况进行清理对账,无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等情况。全年共缴入省级国库152602.02万元,缴入省级财政专户189.39万元。
  5.资产管理情况
  我厅各预算单位中除四川省林业工会因管理使用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外,其他各单位已全部将资产管理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完成产权登记、卡片管理、资产处置、新增登记等动态管理工作。
  按照财政厅编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的工作安排,根据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组织各单位编报了2017年度资产报告。在对各单位报告初审基础上,汇总形成了《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度资产分析报告》,并按时报送省财政厅。
  按照《财政厅关于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组织直属预算单位按要求核实存量资产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川财资产〔2015〕18号)规定测算配置需求。各单位按时填报了《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表》、《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预算表》,我厅在初核基础上将各预算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汇总报送财政厅,并严格按照财政厅最终核定的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审核单位预算。
  6.内控制度管理情况
  在2016年组织直属单位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后,按照财政厅统一安排,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直属单位按要求及时对全年内部控制建设、执行、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梳理汇总,汇总编报了四川省林业厅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2017年4月组织各直属单位进行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17年下半年,根据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回头看”。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我厅各单位在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在内的六大经济业务领域中建立实施和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后,通过认证探索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得到大幅度提升。
  7.信息公开情况
  我厅历来重视预算决算信息及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完整。预决算批复后,按照财政厅统一时间安排,于2017年2月28日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2017年度预算,于2017年9月1日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2016年度决算。2017年9月30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财政厅对我厅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8.绩效评价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厅计财处明确了专人专职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财政绩效管理政策制度、指导直属单位和行业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方向建议。在直属各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基础上,我厅抽调人员对规划院等5家直属单位开展了抽评工作。2017年我厅配合财政厅第三方评价组开展了省级财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中的川西北纺纱治沙、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方向开展了绩效评价,配合财政部驻川专员办对甘孜州、雅安市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按照《财政厅关于印送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做好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及结果运用的函》以及财政厅印发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组织各直属单位及行业部门对照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报告。在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安排及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行预算调控。
  (三)部门绩效情况
  1.履职成效情况
  全年本级部门基本支出40255.8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厅各单位行政运转和人员经费。本级部门项目支出61335.22万元,主要涉及森林资源管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自然保护区、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林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监测等重点项目,全年各重点项目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预算执行。
  全年落实省级以上财政投入95亿元,完成营造林1294万亩,同比增长16%;森林蓄积量达到18.6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03%;全省林业生态服务价值1.72万亿元;实现林业总产值3300亿元,同比增长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26‰,森林火灾受害率0.065‰,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6.68%,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2017年度省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可持续发展能力情况
  林业重点改革有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快推进,成立了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专家组,编制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国家公园边界及功能区划边界实地勘察加快推进,勘界落图工作顺利完成。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有序实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80%的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精准定性核编,理顺了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印发《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全省国有林区改革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了“两证一社”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启动,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执法效率和质量有效提升。牵头推进《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专项改革》,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落地。林业改革统筹协调力度加大,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动态管理、评估总结不断加强。
  科技支撑不断强化。与中科院成都分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培育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项,推荐进入国家林业成果库30项,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2%、标准采用率65%、科技进步贡献率49%。
  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组织干部参加调训、专题讲座、网络培训,举办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班等,培训各类干部近200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培训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和计划。进一步完善培训与项目挂钩制度、培训考核制度等,教育培训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3.满意度情况
  全年配合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开展各类保护地管理机构详查。国家公园边界及功能区划边界实地勘察加快推进。协助省级河长做好青衣江河长制工作,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已通过专家和部门审查,巡河督导有序开展。配合驻厅纪检组对在保护区内违规修建酒店等问题进行初核。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审计署成都特派等单位进驻我厅开展工作,认真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意见及整改措施。协作部门对我厅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满意度在90%以上。
  成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走基层”“讲党课”。及时解决直属单位各项请示报批事项,协调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管理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60余人次,办理群众来信175件,办理省委第二巡视组转送来信2件、省信访局转送件8件、省长信箱来信3件,回复率均达100%。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开通网上预审,全年办结林业行政许可1206件,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厅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7.9分。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单位预算管理人员对绩效管理的政策、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实施等方面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评价的一些指标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不能准确反映各单位年度绩效情况。
  (三)改进建议
  建议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预算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的业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编制及绩效评价的指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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