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文:四川省林地经营权流转期限需遵循哪些规定?
答复意见:根据国家林草局印发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林改规〔2025〕2号)和四川省林草局印发的《四川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川林规发〔2025〕3号)相关规定,林地经营权流转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遵循以下规定:(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可以参考本轮集体林地家庭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确定;(二)承包经营的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三)再次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流转期的剩余期限;(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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