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文:《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年)》目前已到期,还能继续沿用吗?
答复意见:您好,感谢您的来电,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年)》于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2015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同意规划修编。2018年机构改革后,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划转林草部门,省林草局组织乐山市编制了《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并报送国务院待批复。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中“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估,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在新规划批准前,原规划继续有效”的规定,《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年)》目前继续有效。